第两百二十九章、金城少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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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遥离宫了。
——她本也是为治疗帝君之病而来,如今帝君故去,自然也没有留下来的必要的。玄武门上,靖榕见花遥渐行渐远……城门楼边,那群曾被花遥救过的士兵,则是大喊三声:“神医慢走……”
花遥那单薄而孤寂的身影,慢慢消失在天边。
唯有这苍凉之意不改。
——终究是天下无不散之筵席。
这去病宫,原来算不上热闹,此时自然也算不上是冷清了。
往日里帝君还有陆廉贞作陪,倒还算是有个伴儿,倒也不算孤单,如今,没了陆廉贞与他说说话,他该是何等可怜呢……
——于是走了陆廉贞,接下来,便是靖榕了。
靖榕说的故事,大约也不如陆廉贞动听。陆廉贞虽是个喜怒无常的人,却是个极有表演天赋的人,他善于表演,也善于将故事,一个呆板的故事,在他嘴里,总是能变出一些特别的新意来。
而靖榕所讲的故事,与其说是将故事,倒不如是叙述,她声音平板,也没有什么大的起伏,感情也不丰富,倒更像是一种叙述。
“以前,有一只小狗,很小很小,瘦的皮包骨头的一只小狗,那只小狗没有父母,一直在流浪,受惯了饿,也有几次要饿死的经历,但总算还是很勉强地熬了过来,可某个冬天,它真的快要饿死的时候,有人在它面前丢了一根骨头——那是一根热气腾腾,刚从锅里面捞出来的骨头,上面还有好多瘦肉——可是它太烫了……如果吃下去,就会被烫伤喉咙,可如果等它冷却,却不知道会不会有其他人把它抢走,或是在等待的那段时间里,小狗就饿死了……”靖榕替帝君掖了掖被角,继续说道。
“小狗啊,当然是吃了,虽然被烫的嘴巴里面起了水泡,喉咙里面烫出了鲜血,可它还是很高兴地把那块骨头吃了……只因为吃了,才能活下去……虽然吃了一些苦,但终究还是活下去了,不是吗?它很感激那个将骨头丢给他的人,所以和它回了家,后来才知道,原来那个人,根本就可以丢一块温温的肥肉下来,可他却偏偏丢了一块滚烫的,上面只有几点肉丝的骨头下来……”
“那那只小狗,会恨它如今的主人吗?”靖榕的故事尚未说完,却只见去病宫外姗姗来了一个女人……
那女人穿着九龙凤冠,可身上的穿着,却并非凤袍——她里面穿着一件雪蚕丝做的长衫,而长袍之外,乃是穿着一件由金丝所制成长袍,长衫之上以银丝暗秀着张翅欲飞的凤凰,而这金丝长袍靖榕曾在换装大会上,于宸妃身上见过,可这一件,却是更精致,更精细一些……
等那人来到自己近前的时候,靖榕才发现,原来此人,竟是皇后。
“皇后娘娘。”靖榕对皇后施了个宫廷礼数。
皇后落落大方将人服了起来,却是问道:“陆贵人,你尚未回答我,那小狗,是否会恨它的主人?”
靖榕摇摇头回答道:“若是没有那位主人,这小狗如今早已经饿死了,哪还有恨?”
皇后听完,脸上露出一丝淡笑,一步一步走到帝君尸首身边。
——靖榕曾听宸妃说过,这金丝线衣,乃是金城少主所制,是金城贵女出嫁之事所穿的嫁衣。
皇后当年出嫁,乃是百里红妆,大红衣衫,九凤临顶,被帝君迎进皇宫的——她出嫁之时,并未穿过这金城女子出嫁的金丝线衣。且皇后只是一位东铁民女,那时又如何能拥有一件金丝线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