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得来全不费工夫(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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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傲剑,西纵横,南明月,北琉璃,说得正是武林中四大势力。
很显然,傲剑山庄雄踞东方,而纵横山庄,位于承天版图西方。
经过半个月行程,庞大的迎亲队伍终于来到东西交界处。
借着中午吃饭的时间,凌霜留下一封书信消失得无影无踪。
书信内容大致如下:爹,娘,南宫人妖实在不是好人,做了他的老婆吧,十有**会身染梅毒菜花等绝症。女儿年方二八,清清白白,干干净净,浑身上下连个疙瘩都没有,就此毁了一生实在不值。为了武林的未来,为了江湖的安定,为人类能有健康发展,女儿不得不走。爹娘的养育之恩,女儿铭感五内,铭记在心,他日有机会,一定会回傲剑山庄承欢膝下,为二老养老,捏肩捶腿,端茶递水(此处省略500字)
凌霜为什么要选这个时间、这个地点逃跑呢?说起来,这可是相当有讲究的。
话说中原东西南北交界处,也就是此地三百里外,有一小镇,名曰风波镇。
风波镇以前叫什么不晓得,自从无数起杀人放火,强奸拐卖的案件发生后,就莫名其妙成风波镇啦。
这个镇上,天天风波不断。
风波镇四通八达,在这里作案既方便选目标又方便逃跑,不选这里下手,绝对是个不合格的匪类。
就因为合格的匪类的太多,来往客商不敢在这里多做停留。以旅游业为主的小镇居民住不下去了,然后就渐渐搬走。再加上五年前,德高望重的王老爷一家莫名其妙被杀死,王家大宅天天闹鬼,风波镇越来越名副其实,居民走得一个不剩。
大概是交通便利方便聚会,空房又多可以住人。从三年前开始,丐帮的总舵就搬到这儿来了。
凌霜肯耐着性子跟迎亲队伍一起走,原因有三。第一嘛,自然是因为在此地逃跑方便投奔丐帮。舒舒服服蹲在轿子里,有吃有喝有人伺候,总比她单枪匹马,风尘仆仆赶路好。第二嘛,此地东西交界,想追也不知道往哪追。第三嘛,这个城市人口密集,街道多如牛毛,一出门就能跑个没影。
舒舒服服在城里住了几天,南宫家的人已经走得干干净净。
凌霜换身男装,大摇大摆将首饰往当铺柜台上一丢,“看看值多少钱?”
掌柜疑惑地打开破旧布包,顿时两眼放光,“一口价,三万两。”
凌霜懒得跟他废话,“二十万两,少一个铜板都不行。”她在路上的时候仔细研究过,这些首饰都是极品。就算不值二十万两,也值个十几万。三万两?坑人啊?
掌柜两眼放光看着她一身粗布衣裳,又看看不离手的冰魄剑,“小伙子,哪来的啊?”
凌霜抓起首饰放到自己面前,“你什么意思?”
“我没什么意思。”掌柜腆着脸笑道,“这东西弄不好会招灾的,一口气,五万两,多一个铜板没有。”
凌霜翻翻白眼,“你以为这是赃物?”
“不是吗?”
“是你妹啊。”凌霜拿起包袱,转身欲走。
“等等”掌柜见肥羊要走,不禁有些着急了,“公子,还可以再谈谈嘛。”
“我死当,二十万两。”
“八万。”
“不谈。”
老板狠狠咬牙,“十万?”可都是好东西啊,还是死当,这笔生意一定要做成。
“还是不谈。”
“你别得寸进尺。”
两人正僵持不下,一名青衣公子走进来放下一把长刀,“老板,值多少钱?”
凌霜侧目,不禁微微一愣,“是你啊?”这不是丐帮副帮主陈墨吗?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林小姐?”陈墨显然也认出凌霜。
“原来是个小姐。”掌柜的开始嘀咕,“小姐,当不当啊?”
“当啊,二十万两,一分都不少。”
掌柜干脆不理她,拿起陈墨的长刀仔细看,“这破刀根本不值几个钱。”
凌霜抢过来一看,此刀隐隐泛着红光。刀柄处雕刻一圈火焰花纹,一直延伸至刀尖。无论用料还是做工,都是一等一的好。
“这刀多少钱?”凌霜问。
“三十两。”当铺掌柜开口。
凌霜微微一笑,“陈帮主,我出三万两买你的刀。”
众所周知陈墨以火焰刀为武器,而这刀柄已经被磨得十分光滑,可见经常使用。也就是说,此刀是他的武器。连火焰刀都要当,陈墨一定有困难。
“你”陈墨淡淡看着她,“多谢,无功不受禄,林小姐的好意,陈墨愧不敢当。”
“我喜欢这刀。”
“你的首饰最多值十万两。”掌柜料定凌霜没钱,趁机趁火打劫。
凌霜拿着首饰火焰刀,大摇大摆走出去,“老子不卖给你。”
“林小姐想干什么?”陈墨也追出去。
凌霜警惕地朝他四周看了看,压低声音,“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有人跟着你。”她没有看到,不过有一种感觉,一种杀手特有的感觉。
“请把刀还给我。”陈墨冷漠地要求。
“陈帮主,现在不是意气用事的时候。分头走,一个时辰后东大街三十一号鹏程客栈天字二号。”
轻飘飘的身影迅速消失在人群睁中,陈墨有些无奈,只得从另一头走。
凌霜在城内绕了一圈,顺便把首饰以十八万两的价格当出去,再把十五万两存入钱庄。然后,买了当地名吃‘香酥鸡’,才慢悠悠绕回客栈。
陈墨已经坐在房内,看样子等了好一会。
她将香酥鸡丢到他面前,“饿了吧?吃点东西。”
陈墨没有碰食物,“林小姐,陈墨虽然是个乞丐,不吃嗟来之食。”
凌霜并不答话,将火焰刀并三万两银票放在他面前,“我以三万两的价格买你的火焰刀,卖不卖?”
“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