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真火弱水(1 / 1)
最快更新异界神帝王最新章节!
公孙归一趁剑仙暂时挡住无间地狱和亡灵海盗船之机,开始行法放出实体分身,和本体联手召唤亡川水和弱水。原来我在修炼灵神诀到化物阶段后,结合先前修炼的多心相功而炼成的本体分身。1、多重人格多重人格(multiplepersonality)一种心因性身份的障碍,也即由心理因素引起的人格障碍。在1980年出版的《精神疾病诊断和统计手册》第三版中,把多重人格界定为“在个体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特的人格,每一个人格在一特定时间占统治地位。这些人格彼此之间是独立的、自主的,并作为一个完整的自我而存在”。一般说来,在任何特定的时间阶段,内陆诸意识层的只有一种身份,称为主体人格。此时所有的情感、思想和言行都按照主体人格的方式活动,不显出另一身份的痕迹。不定期一段时候,通常是在受到精神刺激之后,可突然转变为另一完全不同的身份,一切情感、思想和言行按照后继人格的方式行事。这时,个体对过去的身份完全遗忘,仿佛从心理上另换了一个人。从一种人格到另一种人格的转化通常是突然发生的,当后继的人格开始“执政”时,原先的主体人格是意识不到的,并忘却业已发生过的事情。在精神分析学派看来,多重人格的实质是心理过程的分离,一部分行为和经验被单独保持,彼此之间没有交流,后继的人格通常能意识到主体人格的存在,但把它看作为客体(“他”、“她”或“它”),而把自身看作为主体(“我”),当分离尚未全面时,主体人格还有可能意识到另一种人格的存在,但通常把自身看作“我”,而把另一种人格看作为“他”、“她”或“它”。可是,当分离全面进行时,主体人格便会忘却自己的身份,并由后继人格取而代之。正如心理学家p。费登所说,在这种情况下,“主体的经验类似纪觉,从中产生的‘思想’被体验为好像它是一种由外部刺激引起的‘知觉’”。后继人格和主体人格在其情感、态度、知觉和行为等方面是非常不同的,不时甚至处于剧烈的对立面。人格分离如同其他心理过程一样也是一个连续体。在连续体的一端,其分离或多或少具有正常的性质,沃特金斯把这种性质称之为“自我状态”,而另一位心理学家希尔加德则称之为“隐蔽观察者”。有些正常的个体为适应生活或作出必要的防御,会出现人格分离现象,在同一机体内相继表现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人格。正常分离与异常分离根本区别在于,正常分离的个体,其主体人格能够始终意识到后继人格的存在,他的“自我状态”很清楚地由于特殊的原因而被迫将完整的人格分离成两种或两以上的人格,而且主体人格作为一个“隐蔽观察者”密切注视着后继人格的一言一行。多重人格的各个亚人格都是各自独立、彼此分开的,一种人格出现,其他人格就自动退场,任何时候,都有一个主要人格占优势,人的行为也就由占优势的人格“值班”、控制,不会出现“好几个人格争夺控制权的混乱状态”。究竟由哪种人格来支配,完全遵循“哪种人格最适应当时的环境和需要,就启动和出现哪种人格”的原则。这实际上就是"适者生存"法则的心理学翻版。如果用“变色龙”或者“变形虫”来理解多重人格,也许会更形象、更直观。比如,用比较自信的人格,去应付具有竞争性的环境;用脆弱、神经衰弱的人格去赢得同情、获取依赖;用画家和艺术家的人格和身份,去应付上层社会等。这样,就会发现,多重人格在本质上,就是一种通过频繁地变换人格,来适应环境的心理现象,是一种适应环境的心理努力。2、本体分身公孙归一的本体分身就是将一主体人格为核心,将多重人格的各个亚人格融入用灵神诀的化物阶段以本体为原型造出的各个分身中。由于我的实力已达到金仙境界,所以我的实体分身实力也都达到了大罗天仙境界,并且会我拥有的全部技能,还能根据需要实现实体分身和本体的灵识共享。3、亡川水在中国的神话传说中,人死之后要过鬼门关,经黄泉路,在黄泉路和冥府之间,由忘川河划之为分界。忘川河水呈血黄色,里面尽是不得投胎的孤魂野鬼,虫蛇满布,腥风扑面。忘川河上有奈何桥,奈何桥边坐着一个老婆婆,她叫孟婆,要过忘川河,必过奈何桥,要过奈何桥,就要喝孟婆汤,不喝孟婆汤,就过不得奈何桥,过不得奈何桥,就不得投生转世。4、弱水青水出西北隅,以东,又北,又西南,过毕方鸟东。——山海经·海内西卷据说"弱水"为天河之水,是天下最弱的东西,连鹅毛都承受不起。在用亡川水和弱水包围城市之后,我又继续使法,用灵神诀制造出太阳真火和红莲业火。5、太阳真火太阳真火,从混沌而来,诞生于太阳星之上,为太阳星本体表面之火,后来太阳星诞生了金乌帝俊与太一以及十二大小金乌,故而太阳真火成为了神兽三足金乌一族的本命之火,与朱雀一族的本命之火南明离火同为天地之间的四大阳火之一。6、红莲,地狱(界名)八寒地狱之第七。梵名钵特摩padma,译曰红莲。为寒而皮肉分裂如红莲华也。瑜伽论四曰:“红莲那落迦,与此差别,过此青已,色变红赤。皮肤分裂,或十或多。故此那落迦,名曰红莲。”俱舍光记十一曰:“钵特摩,此云红莲华。严寒逼切,身变折裂,如红莲华。”7、业火譬喻恶业害身譬如火。又名烧地狱罪人之火。以后者由前世之恶业所感故也。楞严经八曰:“以业火干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