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手软如玉(2 / 2)
“人家年纪轻轻地就当了寡妇,看到这些东西还不更伤心?”来旺说道。
“那么年轻,怎么没改嫁呢?”女人总是有些八卦本质的。
“碧清厚道,她要给她男人守三年寡。”来旺一边说,一边将腊肉切成一块一块。
那些腊肉都是黑乎乎的,洗干净了,罗瑾萱才发现这些腊肉其实都不是同一种。
“这有好几种啊?”罗瑾萱问道。
“大山里又不是只有野猪。你看,这是野鸡,这是野兔,这才是野猪肉。还有蛇肉你吃不吃?”来旺问道。
很多对于蛇一般都有些畏惧,罗瑾萱一听到蛇,连忙摇头,“我一听到蛇就心里发麻。这里的蛇多不多?”
“山区的蛇怎么不多?院子里经常能够看到蛇。有个时候还爬到床上去了。不过像这种房子,院子里没有藏身的地方,蛇一般不会进来。”来旺说道。
来旺与罗瑾萱一边说话,一边做饭菜,没过一会,野味的香味飘散在厨房狭小的空间之中。罗瑾萱还是早上的时候在镇上吃了一碗米粉。由于米粉店看起来卫生状况不佳,罗瑾萱只吃了几口。现在一闻到腊肉的香味,一股强烈的饥饿感立即涌上了心头。
“咕咕。”
罗瑾萱的肚子不争气地响了两声,让罗瑾萱脸色羞红,一直红到了脖子根。
来旺看了罗瑾萱一眼,心道这小娘们真是脸皮薄,不过这脸一红,也真是好看。跟碧清也差不了多少。
“肚子饿了吧。我们马上就开餐。”来旺嘴里笑呵呵地说道。
罗瑾萱脸上有些尴尬,“还好。”
来旺找了块抹布将桌子擦干净,然后将几盘菜都端上了桌子。然后将盖在菜上的碗揭开,几盘菜都还是热气腾腾的。
来旺又忙着去给盛饭。罗瑾萱从始至终几乎没有帮上来旺的忙,自然不好意思让来旺给她将饭盛到手中,忙走向前去,要从来旺手里接过碗。
“我来盛饭吧。”罗瑾萱说道。
乡里人家里来了客人,自然没有让客人动手盛饭的习惯。来旺自然不让,两个人争在了一起。争抢中,来旺的手与罗瑾萱的手握在了一起。
来旺感觉到罗瑾萱的手软绵如暖玉,一时间不舍得放手。
罗瑾萱虽然是从城里来的,读大学的时候又是因为年纪小,没谈过恋爱,工作之后,却一直在机关那比较封闭的环境中,也没跟异姓太多接触。所以,一直还是情窦未开的小“剩女”。
这一回,让一个年纪差不多的男孩握住了手,立即面红耳赤,脑袋嗡的一声,当场懵在了那里。竟然不知道将自己的手抽回来。
来旺这厮也是本着有便宜不占就是王八蛋的原则,自然干脆握着不放。
“干啥呢?”罗瑾萱反应过来之后小声地说了一声,连忙将手抽了出来。
来旺嘿嘿笑道,“我们这里可没有让客人自己动手盛饭的规矩哦。”
来旺这是避重就轻,将饭装好放到罗瑾萱面前之后,顺便还将手放到鼻子下闻了一下。香味真好。城里的女人果然都是香的。
罗瑾萱恨不得跑上去踢那个混蛋一脚,但还是忍了下来,直接将腊肉当成来旺,狠狠地咬了一口。别说,这味道还真是不错。比在城里吃的腊肉香味浓郁多了。扒了一口饭,这饭柔软中带着一丝糯姓,香味淡雅,口感十足。
来旺装了一碗饭准备开吃的时候,来福从外面跑了进来。
“你倒是很会赶时候。”来旺没好气的找了一个干净的碗,装了一碗腊肉,放在桌子旁边。
赵家屯的土狗,主人一般是随便将饭菜丢到地上喂。来福跟一般的土狗不一样。丢到地上的东西,它看都不看。每次都必须用干净的碗装好肉,它才会吃。
“这小狗狗真可爱。它就是来福?”罗瑾萱对来福这个名字的印象挺深。
“不是它还能有谁?”来旺说道。
来福早就发现来了客人,不过它对这个客人不来米。看都不看一眼,鼻子里还有哼哼声。
如果何碧清在家,那情况可完全不同。来福一进来,准是跑到何碧清腿边哼唧哼唧撒娇撒个不停,又是摇头又是摆尾。比看到来旺也显得亲热。每次都让来旺有些吃醋。直说,这到底是谁家养的狗。何碧清也总是说,谁叫你这个当主人的还没有我喂得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