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6章 棺材中的异响(2 / 2)
我说,可是我感觉好像有人在哭啊,从棺材里传出来的,不信你听听?
见我不像是开玩笑,王三爷也走了过来,凑上耳朵过去,这一凑不要紧,吓得他面如土色,说赶紧走,要发生大事了。
我很奇怪,问会发生什么大事啊?
王三爷也说不出一个所以然来,只是一个劲儿说得通知主人家赶紧下葬,要不然迟了就不好了。
我暗中把阿幼朵唤了出来,吩咐了她几句,她依言,往棺材里钻进去了,不一会儿便出来,趴在我肩头说了几句话。我眉头一皱,果然没有猜错,这里面的女孩并没有死!随后我感觉满腔怒火腾地一下就生了起来,如果说是用死去的人匹配冥婚也就罢了,人死不能复生,也算了了活着的人的一个念头,可是,把一个活着的人拿去匹配冥婚,这就很难容忍了!
这里面,果然有问题!
我记得11年的时候,中央新闻就报道过一起倒卖女尸的案子,也许有人还记得这么一个案子。
2010年年底,陕西子洲农民****向罗锁明提出倒卖女尸给人配阴婚,二人一拍即合。2011年3月23日,二人联系到20岁患有癫痫且智力障碍的陕南洛南女子闫兰兰,并以介绍对象及支付彩礼钱为由,诱骗闫兰兰及其父亲闫太平到陕西靖边。
****指使他人与闫兰兰见面,并支付给闫太平“彩礼钱”。之后,闫太平离开靖边。****、罗锁明及****的弟弟姜海军(已判刑)商议杀死闫兰兰卖尸牟利。同年3月27日晚,姜海军给闫兰兰注射药物致其昏迷,姜海军和****共同将闫兰兰杀死。后来,姜海军联系买主出售尸体时,被买主识破致案发。
榆林中级法院依法判处****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出上诉,陕西省高院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11月21日,****在靖边被执行枪决。
据了解,在山西运城、临汾的乡村,近年来也发生多起因为配阴婚引发的刑事案件、民事纠纷,配阴婚这一古老陋习并没有随着时代进步而减少,反倒因为经济发展而增多,且受利益驱动,已出现专业人员和黑色利益链条。
倒卖女尸已经是让人不能忍受,因为对死者是要尊重的,有谁希望看到自己的女儿死了之后尸体还被别人偷去卖钱?这年头卖死猪,死牛甚至死狗的事情屡见不鲜,没见到的也就算了,要是有人把主意打到尸体上,这就是很犯忌讳的。
而如果是把活着的人杀了再拿去卖钱,这已经触犯到了法律的底线,绝对要被判处死刑的。
我问王三爷,谁是鬼媒?
鬼媒,就是撮合冥婚的介绍人,我想,这件事极有可能和他有关系。王三爷说,是隔壁村的罗二松。
在上面所说的案子中,后来记者采访过一个叫老杨的鬼媒。
山西稷山县某村65岁的杨某老杨多年从事婚姻介绍,是远近有名的媒人,为人热情活络,四乡八村跑动,信息灵通,他主要是给活人说媒,但是“配阴婚”这样的活儿找上门,他也不拒绝。
在老杨的理解中,成全这样的事,“算是积德”。因为在当地,未成年去世的人只能埋在“乱葬坟”,经过冥婚才可以迁入祖坟,享受家族后辈人清明时节烧纸焚香的祭奠,否则就只能做“孤魂野鬼”。
老杨说,“家境不赖,兄弟姐妹们日子也过得好。大人们攒了点钱,觉得孩子孤苦,也是了一了心事吧。我也就是多操一份心,遇到合适的说一下。”因为民间有对正常死亡和夭亡区别对待的民俗,夭亡者的父母都有为孩子配阴婚的现实压力,而且从情感上说,也有对得起孩子的心理情绪需要安慰宣泄,所以经济条件一旦允许,往往会有这样的需求。
老杨要多操的一份心,就是多注意一下年轻身亡姑娘的消息,一旦获悉,“尽快上门撮合,不容迟缓。”“没结婚的姑娘过世了,要埋也得埋进乱葬坟,女方的家长也急着给姑娘找个下家合葬。现在不好遇了,经济条件好了,要的人多了。一般都是人不埋就有说媒的找上门。前年有个姑娘,从小有病,在医院去世了,没两天就说好了,3万块钱冥婚订出去了。”老杨说。因为比起正常的姻媒,配阴婚的比例稀少,合适的女方尤其不好找。当然,这也就意味着高酬劳、大利润。
有需求,就有利益,有利益,就会滋生犯罪。
事实上,像老杨这样的人不是很多,在很多冥婚的案子中,鬼媒其实都担任了一个不光彩的角色,因此,我自然而然地就联想到了给老吴家的孙子和王丫丫撮合冥婚的人。
既然知道棺材中的王丫丫没有死,当务之急,就是救人,我想也没有想,就要找工具撬开棺材,然而,在这时候,一阵喧闹声从外面传来,接着,一群人簇拥着两个老人和两个中年人走了进来,那两个中年人我并不认识,但两个老人我是认识的,正是吴大爷和他的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