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章 不懂法的上司(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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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嗽了两声,康县令稳定了一下自己的情绪,开始汇报:“犯妇武氏,系本县商贾苏老财的元配妻子,因与苏老财五妾柳氏争执,用剪刀将柳氏当场刺死。柳氏的亲生女儿苏芸霞,跑到县衙状告嫡母武氏杀人。本县将武氏缉捕,经堂审,武氏对杀人之事供认不讳。已经依照刑律判了绞刑。犯妇苏芸霞因为状告嫡母,忤逆犯上,依律当处绞刑,故当即将其收监。在堂审时,却出现了意外,死者柳氏娘家所在的苦柳村村民蔡老山,突然堂外替苏芸霞喊冤。经笞责后堂讯,这蔡老山声称苏芸霞不是苏老财的女儿,而是他在柳氏被纳妾之前,被其强暴后怀孕所生,恳求调查重审。卑职感到事情重大,便即退堂,着人调查。经查,有多名苦柳村证人证明蔡老山的确垂涎柳氏,并有轻薄的举动。同时,也辨认出苏芸霞跟年轻时的蔡老山很象。苏老财及其几个妾室也早就怀疑苏芸霞不是苏老财所生,只是苦于没有证据。现在事情暴露,要求严惩蔡老山,并将苏芸霞撵出家门。”
说到这里,康县令偷眼看了看钟法曹和顾司法,发现两人颇感意外,而神情间,似乎并没有不快,这才稍稍放心。接着道:“因为这个案子原先苏芸霞是犯死罪,但是现在却要改判无罪,情况重大,故此特意来请示。”
钟法曹眉头一皱,望了一眼顾司法。顾司法会意,沉声道:“既然是状告嫡母,忤逆犯上,应当处死,又为了要判无罪?”
一听这话,萧家鼎心中暗自叹息,堂堂州府司法,那可是相当于省高级法分管刑事的副院长,既然问出这样无知的法律问题,只能说明他对相应的刑律规定根本不熟悉。这也难怪,位居高位,具体的案件都是下面的书吏拟办,他只需要签字就可以了,搞不清的可以叫人上来查问。而现在突然遇到这样一个法律问题,他不知道其中的规定,又不好叫书吏来问,本来他可以先不询问,先把事情搁下,下来查问清楚之后再定夺,没有想到他竟然当场问了出来,便这让人知道了他不懂法的真实底细!
这或许是因为他性子急,也或许是因为不怎么懂法的审判官比比皆是,大家大哥不说二哥,也就习以为常了。萧家鼎倒是希望是前者,要不然,在一群近乎法盲的审判官之间办案,那才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康县令也不懂刑律,虽然此前萧家鼎已经跟他解释过了其中相关的法律规定,可是他还是有些拿不准,便瞧了一眼萧家鼎,赔笑对钟法曹二人道:“这件案子是由卑职的执衣萧家鼎负责查办的,就让他来给两位大人禀报吧。”
钟法曹看了一眼萧家鼎,嘴角露出了些须的微笑,道:“你就是唐司马很推崇的那位才子啊?久仰你的大名了。你的诗词很不错,不少诗句已经在益州开始流传。不得了,后生可畏啊!”
萧家鼎笑了笑,没有接他的话题往下说,只是淡淡道:“钟法曹过奖了,”接着,他翻开相关法条,直接进入正题:“我现在给两位大人简单汇报一下这个案子涉及的相关法律规定。——《永徽律》斗讼篇四十四条规定:‘诸告祖父母、父母者,绞。(谓非缘坐之罪,及谋叛以上而故告者。下条准此)’——这就是说,除非是谋反、大逆和谋叛这样要连作到自己的犯罪之外,其他的罪如果告发了,要处绞刑……”
“对嘛!”顾司法大声插话,“父为子天,有隐无犯嘛!怎么能告自己的父母呢?这样的人,忤逆不睦!还有,那个武氏,你们怎么能判处死刑呢?她的女儿到衙门告状,那就是相当于她自己自首嘛!自首是要免除刑罚的!应该释放,怎么还判了死罪?——我说啊,康县令,你们少城县的这些刑房书吏,这个法律很成问题啊!不懂装懂!随意乱判,这样下去,是要出大问题的!”
一听顾司法上来就扣了这样的一顶大帽子,康县令紧张得脸都白了,他也搞不懂什么子女状告父母,等同父母自首,可以免除刑罚之类的规定,要是真是这样,自己判处了武氏死罪,那不是一个天大的错案吗?立即紧张地望着萧家鼎。
听了顾司法这番话,萧家鼎心中苦笑,暗想,不懂装懂的不是别人,正是你顾司法自己!如果不是你真的不懂法,就是你暗中有猫腻,那苏老财可以来向自己行贿,难不成就不能向你顾司法行贿?苏老财的目的就是要给武氏脱罪,这就一个理由,对于不懂法的人,这个还是光面堂皇的理由。而判处无罪的案子,根本不用上报,上边也就不会知道,外人还以为真的应该是这样,这才叫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要如果这位顾司法不懂法乱说,萧家鼎到还可以勉强接受,但是要是知道法律规定,还故意这么说,那就是典型的徇私枉法了!
萧家鼎等他说完,才不紧不慢道:“我先解释一下武氏判处死罪的问题。没错,刑律是规定:‘若于法得相容隐者,为首及相告言者,各听从人身自首法’,也就是说,子女跟父母这样必须相互隐瞒犯罪的人,如果子女告发了,等同于犯罪的父母自己去自首,同时,又规定‘诸犯罪未发而自首者,原其罪’,也就是说,只要犯罪还没有案发就自首了,可以免除其罪责……”
“怎么样?我就说了嘛!”顾司法扬扬得意道,望向康县令,“我说康县令啊,这个案子是个错案啊……”
“顾司法!”钟法曹打断了顾司法的话,“你先听萧执衣把话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