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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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局上自然是很热闹的,沈清余和沈博衍作为大家都想巴结的赞助商,那酒当然是一轮一轮不停地敬过来。敬酒的人自己一干而尽以示敬意,谁也不敢强求沈清余和沈博衍喝酒。沈清余确实喝得不多,但凡有人来敬酒,他平易近人地回两句好话,抿一口酒意思意思就足够了。但沈博衍却不同,他什么话都不说,只要有人敬酒,他就一口气把杯子里的酒全喝光。眨眨眼他就喝了半斤白酒了,哪里还有人敢再来敬他,反都成了劝止的,生怕他喝出什么好歹来。
吕天知道他们聚餐也特意赶过来了,就坐在沈清余的旁边。他跟沈清余聊接下来想拍的项目,询问沈家有什么投资的意向。
男人们在酒桌上是不怎么动筷的,也就在喝酒之余吃点下酒菜以免喝伤了胃。沈清余最喜欢吃的下酒菜是酱萝卜,转眼他一个人就吃空一碟,招手让服务员再送一叠上来。
吕天笑道:“沈总怎么和我一样,都喜欢吃萝卜?”
来敬酒的小演员好奇地盯着沈清余看。在普通人眼里,有钱人就该是过着锦衣玉食的日子的,像沈博衍显然就看不上这小饭馆的菜色,除了一碗鸡汤之外基本没动过其他菜,没想到沈大少的口味这么接地气。
沈清余笑道:“我小时候家里穷,钱都拿去做生意了,就拿酱萝卜过饭吃。后来有钱了,我还是喜欢吃这个。”
同桌人全都惊诧不已。沈家还穷?那他们这些人都该沿街乞讨去了!
陆凌恒也有些吃惊。他倒是不知道这一茬,他只知道沈博衍是含着金汤勺出生的,从小用的什么东西都比旁人好。这么看来,是沈博衍出生的时候赶上好趟了,毕竟沈清余比沈博衍大了七岁。这也难怪了,沈清余小时候过过苦日子,所以性情才这么踏实可靠,而沈博衍就比他亲大哥要浮躁得多。
其实沈博衍并不笨,能力应该也不差,明明考上了国外的名校,但听说念书的时候无心向学,去玩赛车还组建赛车队,亏了不少钱,最后还是家里砸钱才帮他拿到毕业证,回国以后就开始吃喝玩乐,对家里的生意并不关心,要不是沈家还有个沈清余撑着,只怕就要后继无人了。
沈博衍突然站起来往外走。他脸已经很红了,喝了那么多酒,脚步都有些虚浮,看来是要出去上厕所。坐得离他很近的张明爵正要去扶他,沈清余突然开口:“小陆,博衍喝多了,你扶着他点。”
站了一半的张明爵僵了僵,又讪讪坐下。被点名的陆凌恒一怔,只好放下筷子去搀扶沈博衍。
沈博衍甩开他的手,低声道:“别碰我!”
陆凌恒无奈,但既然沈清余都拜托他了,他只好跟在沈博衍身后出去。
到了盥洗室,沈博衍打开水龙头,用冷水洗了把脸。他没有关水龙头,过了一会儿,趴在水池边干呕起来。
刚才吃饭的时候陆凌恒一直在默默关注着沈博衍,沈博衍几乎没吃什么东西,一直在喝酒,这样胃肯定受不了。他赶紧跑到饭店的后厨,看到员工们正在吃晚饭,是馒头过菜,他就问员工要了一个白馒头。
陆凌恒拿着馒头跑回盥洗室,却发现沈博衍已经不在了。他跑回大厅,沈博衍的位置空着,并没有回来。他又转身往外跑,到了饭馆外。
天色已经黑了,军区在城郊,附近很荒芜,五盏路灯里坏了两盏,陆凌恒四周张望,借着昏暗的灯光,他看到了蹲坐在树根下的沈博衍。他的额头抵在膝盖上,姿势像个孩子一样,显得十分脆弱。
这样的画面,让陆凌恒胸口闷闷的。以前他偶尔会觉得沈博衍神采飞扬不可一世的样子讨人嫌,可现在回想起来,他还是更喜欢那样的沈博衍。
陆凌恒走了过去。“沈博衍。”他没有再叫沈总,而是直呼其名,“吃点东西垫垫肚子吧。”
沈博衍听到声音,抬头,看到陆凌恒,神色茫然地向他伸手:“陆……”
陆凌恒正要把馒头递给他,沈博衍却突然把手收了回去,烦躁地啧了一声:“怎么又是你?”
陆凌恒:“……”敢情你刚才没认出我是谁?
“你回去吧。”沈博衍冷冷道,“别来烦我。”
陆君乾刚才也没少喝酒,他现在不是陆君乾了,大家一轮轮敬酒,他不喝就是不给面子,不能幸免地干了几杯。前世他因为有心脏病是不喝酒的,但免不了有些人不识相要以酒来衡量情谊,沈氏集团有一款酒将葡萄酒中的酒精完全抽离,做成了不含酒精的酒,沈博衍给了马瑜好几箱,但凡有人劝陆君乾酒,就拿这种酒出来应付。
听了沈清余的话之后,陆凌恒再回想起前世种种,才发现沈博衍在他身上花的心思其实真不少。只是他前世是天王巨星,身边细致体贴的人真不少,连头发和指甲都是定期有专业团队护理的,所以很多时候旁人的用心他未必能一一体察。
陆凌恒非但没回去,反而走过去在沈博衍身边坐下了:“你这样,是因为陆君乾吗?”大概是喝多了酒,他心里的负担轻了,有很多想说的话。
“关你屁事。”沈博衍连看都不看他一眼。
陆凌恒再听他的四字真言,真是好气又好笑,还有点难过:“我说,你以前不是这样的吧?”未免显得太亲近,他沉吟片刻,接着道“嗯……虽然我跟你接触不多,但我记得你不是这样的人啊。到底哪一面才是真实的你?”沈博衍究竟是以前在他面前装得没心没肺,还是现在在旁人面前装得冷若冰山?
沈博衍用看白痴的眼神看了他一眼:“废话。你对你朋友和对路边的乞丐是一个态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