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杀刘英(1)(2 / 2)
因此在段末坯的授意下,刘英在自己的军中,时常被人刁难,不是睡觉起来发现鞋子、衣服被人弄坏,就是训练骑马的时候马匹忽然受惊,将他摔个鼻青脸肿。
而且,自从出了王烈这档子事后,尤其在幽州军流传开事情的原委后,军中无论将官还是兵卒,除了刘英那几个死党,其余人见到他连话都不肯多说一句,遇到他办什么事情也是处处刁难。
就连同为士族的一些军干对刘英也呲之以鼻。
百姓有百姓的规矩,军队也有军队的规矩,无论士族、寒门,只要在一起当兵,就算你看不起对方,你可以不提拔不重用,甚至欺辱轻贱对方,但绝对不能对自己的袍泽下死手。
毕竟当兵的多是亲戚朋友父子兄弟相传,你弄死人家一个,其余人能不心存报复?一旦上了战场,时刻有仇人惦记,谁还放心把后背交给别人?
刘英也知道自己犯了军队内的大忌,而且这件事情他一点好处也没捞到,黑龙、红裳都被王烈带走。
刘佑和刘孜也觉得刘英办事不利,对他不闻不问。
刘英思来想去,觉得自己在幽州军中已经没有立足之地,遂找到刘孜,求他和刘佑说一下,把自己调回江左。
刘佑自然不肯为这样一个囊货出力,恰巧他奉家族之命在幽州大肆兼并因战乱荒废的土地,建起了数个庄园,准备囤积粮草,发一发战争财。
此刻见刘英死皮赖脸的请求,想他总算是刘家的人,索性将刘英打发到了这个庄园充当管事。
刘英本来就不想当兵送死,到了庄园一手遮天,还有油水可捞,自然是兴高采烈,乐不思蜀。
哪想到,他躲来躲去,却还是遇到了自己的命中煞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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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夜,位于旧城村刘家庄园里就点起了气死风灯,火烛的光芒将黑暗逼退进荒野,而荒野里也因此显得愈发的漆黑如墨。
刘英半卧在床榻上,身边的案几上摆着时令的瓜果、花生果仁,还有一壶上好的美酒。
一旁,两个脸上带着怯意的丫鬟剥开果皮,再小心的将一瓣接一瓣果肉送进刘英的嘴里。
刘英吃着美食,摇头晃脑,好不悠哉。
这里除了因为距离县城较远,比较偏僻外,庄园的日子比在幽州军营被人约束,吃干粮喝北风的日子简直好了千万倍。
这样的日子对于刘英来说,简直是神仙一般。
而且,刘英来这里不过两月,暗中捞取克扣的银钱就足有十几万,这可比当幽州军的幢主的待遇强多了。
看着灯下心不甘情不愿服持自己的丫鬟,刘英心底生出一股变态的张狂与满足:“你们不服可以,但你们不服又能怎样?寒门卑贱出身,老子是士族,是管事,一个手指就能让你们家破人亡,你们的长辈还不是要乖乖把你们送到老子身边服持我。”
随即,刘英又想起了从幽州军逃走的王烈,说起来自己还要感谢这个寒门卑贱子呢,若没他这档子事情,自己不还是安心做那苦哈哈的幢主么?
不过刘英还是觉得便宜了王烈这小子,本来按照刘孜的说法,刘佑对王烈已经起了杀心,要刘孜准备暗下杀手,除掉这个祸患,但那想到这小子还真奸猾,竟然抢先一步跑了,还带走了他们刘家的骏马。
对,就是他们南阳刘家的骏马,已经被刘家看中的东西就等于烙上了刘家的标签。
这个贼心不死,狗胆包天的寒门卑贱子,早晚要抓住他当众杀死,也让那些敢于反抗的家伙看看,什么是不知死活。
刘英想到这里,脸上浮现出一丝得意的笑,仿佛王烈现在就被押在堂下,被自己狠狠的踩在地上。
想到这点,刘英就止不住的产生一种满足感,这满足化作笑声,融进了漆黑如墨的夜色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