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好孩子不应该偷看人家的日记(2 / 2)
只知道抄手好吃的白藿自然是造不了纸的,可是手上这本书……
“该不会是和老娘一样的穿越者吧?”虽然很不想承认自己连造纸这种微不足道的小事情都不会,但是事实毕竟就是事实,脑子里面已经一团浆糊的白藿紧跟着又想到了一个新的可能。
“也不是没有可能啊 。”白藿手上拿着那本书,连躺椅都忘了拉开,便蹲在地上作沉思者状,“老娘既然有机会撞上这种看上去很不科学、很没逻辑的事情,那么别人自然也有机会撞上。老娘我除了特别漂亮这点以外,和其他人相比却也再没有特别特别之处了。老娘可以穿越,没道理人家就不可以。就算这个穿越的人和老娘我一样玩不来造纸,可是老娘我清楚的记得老娘我当初穿越的时候还背着一个小包的 ,老娘我赶着回老家嫌书重没有带,可是管不住人家说不定比较好学呢,更说不定老娘是在火车站门口失足穿越的,人家却是在图书馆下楼梯的时候,一不小心前脚拌上后脚,凑巧撞到了时光隧道什么的也说不准啊。”
想到这里,白藿觉得这看上去概率小的有些吓人的凑巧却很可能是最接近真相的事实。
“尼玛,要真是穿越者怎么办?”白藿开始有些纠结了。
“靠要真是穿越者,到了老娘我这一亩三分地竟然敢不第一时间跟我汇报,不知道老娘我还没来得及把《潜行狙击(电影版)》看完么!尼玛,你千万别让老娘我知道你是谁!”
想到这里,白藿再次低头往手上的书看去,想着或许从这本书里面或许能够找到一点线索。
“尼玛,还是精装版的,可是精装版的书为毛封面上光秃秃的连书名都没有啊,这是什么出版社搞的,老娘记得就是只在路边摊有卖的,十五块钱一大本的‘内蒙古出版社’出版的玩意搞的都比它靠谱。”
还没来的及把书翻开,白藿就忍不住吐槽了,摸上去厚厚的书皮,外面还包了一层摸上去手感极佳、看上去材质上乘的软皮,可这层褐黄色、白藿分辨不出材质的软皮很显然不像是后面才包上去的。包装这样精致的书,可不是当年那个每个月只能拿五百块钱孤儿院特别补助的白藿能够买的起的,可是这样精致的包装却偏偏少了最重要的封面信息……
“难道是老娘我奥特了?这是现在的出版社搞出来的用悬念吸引读者的新招数?不管了不管了,反正老娘我本来就是个穷屌丝出身。”
内容胜于包装,实质重于形式,在心里自我解嘲了一番以后,白藿觉得重要的还是看看这本书里面的内容是不是能够让她找到一些蛛丝马迹。
既然要看书,看书最重要的是什么?除了一本好书当然就是看书的环境和看书的姿势舒不舒服,现在竹林幽静,凉风习习环境是一片大好,至于看书的姿势嘛……
白藿把那本书夹在腋下,然后熟练的拉开了那张自己拖过来的折叠式躺椅,一屁股躺了上去,躺下以后,白藿又扭了半天的身子,终于找到了一个感觉最舒服的姿势。
“昆仑学院历一零零年一月三十一日,天气晴。今天我很开心,在先生的悉心教导下,经过一个月的学习,我终于把先生所说的五千多个常用字都学会了。先生说文字是用来记录语言交流思想的符号,用文字可以给不在身边的亲人、朋友写信,还可以记录自己身边发生的大小事情。我在这个世界上,并没有多少亲人和朋友,我更不想把自己和亲人所说的话用信的形式写在木板上,因为不方便收藏的木板实在有些不适合保护先生口中所形容的个人隐私,因为这个原因最开始的时候我甚至也没有想到过要把自己身边发生的事情记录下来。直到今天,我突然想到我手上的这本以前我一直都不知道该派什么用场的无字《地书》其实完全可以代替木板,用来记录我身边每天发生的大小事情,先生说每天用文字来记录自己身边所发生的事情的方法叫做写日记。我很开心我终于可以开始写日记了,也许很久很久以后有一天凭着这本日记我可以很身边的人分享我一生的点点滴滴,可是今天除了因为能够写日记而感到高兴以外,其实我还有一点担忧,因为明天就是昆仑百年一次的升级考试时间了,虽然刚到昆仑没多久,可是我还是想参加升级考,看看有没有机会越级升入初中,可是听说在一百年前参加升级考试的人当中却只有两位学长跳级成功,这个升级考试一定很难吧,希望我可以成功……”
“尼玛,这不是书!这是本日记!”刚刚看完第一页的白藿立即经血沸腾了!
“可是,这是日记本诶,看人家的日记不太好吧……”好不容易平复了激动的心情,一丝理智犹存的白藿想到从小老师就教育她好孩子是不可以偷看人家的日记的。
“可是,人家真的很想看诶。”兼职新晋八卦之神的白藿,觉得自己很难忍住不看。
“不行,你是昆仑的先生,你是大家的表率,偷看日记这种猥琐的事情不符合你现在的身份!”身为昆仑先生的良知跳了出来提醒道。
“不能偷看别人的日记,是后世的老师教育你的,可是现在是洪荒,你是昆仑的先生,你不说,有谁知道偷看日记是不对的呢。”代表欲望的新晋八卦之神再次跳了出来。
“白藿,你不能自甘堕落,就算没有别人能够跳出来指责你,难道你能逃过自己良心的谴责么!”良知说道。
“别傻了,白藿,反正你现在不能看都已经看了,看了一页跟看完一本又有什么本质区别呢?”良知的声音刚刚落下,欲望立刻跟了上来。
“白藿你一直教育孩子们,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你现在悬崖勒马为时不晚。”
“白藿一步错,步步错,反正已经开始了,坦白从宽回家搬砖,抗拒从严回家过年,你难道还相信回头是岸这种骗人的鬼话么?”
“白藿你不能再一错再错、一意孤行了。”
“白藿一不做二不休啊!既然已经开始了,那就没有回头的可能了!”
……
一时之间,白藿感觉自己脑子里面突然出现了两个小人,一个头上长角挥舞着小叉子,一个头上顶这个日光灯管背后插着俩翅膀,两个小人你一言我一语的在那边喋喋不休,搞的白藿觉得自己的头马上就要炸开了。
“够了!”忍无可忍之下白藿怒吼了一句,然后索性眼睛一闭,把那本书盖在了脸上。
闭上眼睛的白藿不再考虑是不是应该继续把这本日记看下去,而是开始分析现在已经看到的这页日记里面所包含的内容。
《地书》的名字白藿觉得非常的熟悉,只是一下子又有些想不起来,“无字《地书》?老娘听说过无字《天书》,传说看的懂无字《天书》的人以后都会很牛叉,可是无字《地书》又是什么,一个天一个地,《天书》牛叉,《地书》应该也不会太差吧,可是现在这个不知道是人还是妖的家伙竟然把它当日记本来用,这个家伙也太奇葩了吧!”
根据这个人说他上了昆仑山才学会认字这点,白藿觉得之前自己觉得他是穿越者的判断现在看来有些站不住脚了,因为就算他不是自己一个时空的穿越者,就算他不识汉字,甚至不识文字,那也不应该连最基本的文字的作用也要靠自己来告诉吧。
既然这本书叫《地书》,那么想来也和那传说中的《天书》一样来历神秘,至于《地书》的材料,之前白藿第一眼看到的时候以为是纸,可是刚才翻开以后她又仔细的看了看,却又有点不像是她以前见过的纸了,因为白藿的印象中还没有见过或者听说过有什么纸的材质能像这《地书》这么高级的。
百思不得其解以后,白藿便只能用洪荒世界无奇不有来解释了,连青莲里面都能蹦出一个可以把天地劈开的胖子的世界,还有什么事情不可能发生,与胖子相比,这纸质先进的有些吓人的《地书》倒也算不得什么了?
可是这《地书》的主人又是谁呢?
从这几行日记的内容来看,这个人或者说是妖应该是半年多前刚刚加入昆仑的,可是那一次一共有一百五十多个人(妖)加入昆仑,一百五十分之一,这样看来仅凭现在看到的这点内容便想判断出《地书》的主人确是有些不切实际了。
“老娘我不是偷看,老娘我是调查,老娘不往下看怎么能知道这本日记的主人是谁呢?老娘如果不知道这本日记的主人,我怎么把这本日记还给他呢?日记的主人丢了自己的日记,现在一定很着急了,所以老娘现在是在做好事!常言道事急从权,为了做好事,老娘我偶尔违背一下自己做人的原则,付出点小小的牺牲却也是应该的!”
想到这里,白藿便把盖在脸上的《地书》重新拿了起来,然后睁开眼睛,轻轻的翻开了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