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开赛前日(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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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梓希也记不得自己是如何爱上篮球的。
记忆中的童年是欢乐的,光着脚丫在床上蹦蹦跳跳,和哥哥在院子里追逐疯跑,路边的蟋蟀、地上的蚂蚁都是他们的摧残对象。
他们就像千千万万的普通孩童那样,过着无拘无束的生活。
直到有一天,一个神奇的东西闯进了程梓希兄妹的童年,他们的世界就此改变。
那就是篮球。
程梓轩、程梓希的父亲老程是一位狂热的篮球迷。
关于篮球的比赛、回看、新闻、专题节目,他是一个不落。
打开电视,只要有频道播放篮球必定首选。
拜这位超级球迷父亲所赐,兄妹俩认识了篮球。
那年,他们只有六岁。
那年,姚明尚在NBA打拼。
那年,正是篮球最火热的时候。
大街小巷、学校餐厅,只要有电视机的地方,就会有姚明的身影。
茶余饭后、课间闲聊,离不开的话题都是篮球、姚明、NBA。
那是国内篮球的黄金期。
简单的规则,超快的节奏,花哨的动作,目不暇接的进球。
程梓希兄妹俩马上便爱上了这项运动。
用捏成团的报纸当球,把垃圾桶抬高做筐,两人就用这种最简单的方式来感受篮球的乐趣。
之后的日子里,他们开始学习篮球规则,了解篮球动态,收看篮球比赛,他们甚至自己尝试着打篮球。
他们慢慢长大,有了自己支持的球队和喜爱的球星。
他们会一起观看比赛,讨论战术。
也会为了一些争议判罚争的面红耳赤。
他们用各自的方式热爱着篮球。
直到一个球星的出现,兄妹俩的篮球之路再次合流。
德里克·罗斯,横空出世的超级新星,他用自己充满爆炸力的激情表演迅速征服了程梓希兄妹的心。
也是自从那一刻起,他们深深爱上了德里克·罗斯,钦佩、崇拜、折服,两人仿佛找到了篮球场上的信仰……
一晃九年过去,姚明早已退役,新一代国手没人能继承他的衣钵,国内篮球热渐渐消退。
德里克·罗斯意外重伤,负面消息缠身,蛰伏多年难复当年之勇,自杀未遂,生死未卜。
世界在变化,只有程梓希、程梓轩两兄妹对篮球的热情没变。
这个暑假,是他们实现梦想的最后机会。
距离“麦叔叔杯暑期三对三篮球赛”开赛还有一天。
最后一天,球队没有组织训练,取而代之的是一次球队聚餐。
火锅,在夏天吃起来别有一番风味。
五个本来各自天涯的年轻人能坐在一起吃火锅就更加难能可贵。
“明天就要比赛了,大家加油。”程梓希首先发言,明天是她期待已久的时刻,想到明天此时比赛就要开打,她不由激动。
“谢谢罗伊和王杰,没有你们,我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程梓轩也借势举起饮料发表致谢感言。
经过这几天的训练磨合,球队四人建立了不少默契和信任。
按照队长程梓轩的计划:
罗伊的实力最强身高最高,他负责镇守内线;王杰身体条件一流,他在前锋位置对上谁都有不小把握;程梓轩自己实力一般,不过贵在有拼劲,可以打后卫;至于老杨,实力最次,还需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