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6章刑统(2 / 2)
江南一带,一开始是为杨行密所建的吴国(902),定都扬州。后来,建国第五年,徐温发动政变,次年弑杀第二任吴主杨渥,立杨隆演为主。
之后,顺义七年(927年)徐温死,养子徐知诰继任其权位,扶持杨隆演之弟杨溥为帝。
徐知诰,就是李昪。
天祚三年(937年),李昪称帝,国号齐,后来恢复本姓为李,国号为齐。
说实话,李昪继承的是徐温的政治遗产,他以养子的身份继承,与郭荣继承后周江山,是一模一样的。
五代养子具有继承权,这是公认的。
但,李昪登基为帝后,却把自己的姓氏改回为李,这就相当于过河拆桥,令人窒息,挑战传统的操作。
所以,实话实说,所有人是很鄙夷的。
而如今,史书中,却把南唐,国号默认为齐,也就是后齐,这就意味深长了。
一来,是不认可李昪的行为,进行拨乱反正。
二来,也是在间接说明,其李煜名为宗室,实质上却并不是,毕竟国号为齐,又不是唐,点出了这一笔。
这种春秋笔法,史学家们已经运用的很是纯熟。
李嘉仔细回想,微微一笑,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很好,就这么写吧!”
“对于其他的小国,也莫要忽略,如岐,燕,闽等,也要好好思量,删减,虽然不一定要所有人满意,但一定要真实!”
“微臣明白!”赵诚点头,沉声道:“一定保持真实。”
“嗯,退下吧!”李嘉摆摆手,笑道。
随之赵诚的离去,李嘉这才缓了口气。
说真的,实在是太热了,尤其是穿着这一身衣服,在这般时期,真不是人待的地方。
“我这个皇帝,实在是太称职了。”
休息了一个中午后,王溥则找了过来,主要是想商量一下《大唐刑统》法律的编撰。
前面也说了,郭荣是个英明有为的皇帝,其编撰的《大周刑统》,可谓是封建时代典型的法律典型,大唐刑统基本上是按照其来编撰的。
比如,大周刑统最先进的一条,应该是历史上几乎没有出现过的盗窃类犯罪行大三次改过制度。
所谓三次改过,就是政府给盗窃犯三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诸盗经断后仍更行盗,前后三犯,并曾经官司推问伏罪者,不问教前后、毗小多,并决杀”。
偷一次,坐牢悔过;偷两次,坐牢悔过;偷三次,哪怕只偷一钱,杀!
郭荣的逻辑非常清楚:我给了你两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你都置之不理,那么不会再给你第三次机会。
郭荣对犯人非常严厉吗?其实不是,郭荣有一点其实做得非常好,那就是他非常尊重犯罪分子在监狱中的人权。
甚至可以说,犯罪分子在周朝监狱中的生活是幸福的,某种程度上,周朝罪犯的生活水准要强于被美化过度的宋朝百姓,至少他们不会饿肚子。郭荣对犯人非常严厉吗?其实不是,郭荣有一点其实做得非常好,那就是他非常尊重犯罪分子在监狱中的人权。
甚至可以说,犯罪分子在周朝监狱中的生活是幸福的,某种程度上,周朝罪犯的生活水准要强于被美化过度的宋朝百姓,至少他们不会饿肚子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