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零二章 代价(2 / 2)
事实上,在春晚审核节目的时候,如果确定这个节目能上春晚,华国电视台的文艺部门会和演员或者节目的版权所有者签一份合同,以极低的价格拿到节目的版权。
成名的演员一般是一两千块,小演员几百块就打发了。
这个费用包括演出费和版权费,想要上春晚就要签合约,否则就会被刷下去。
这属于霸王条款,但以前没有演员提出质疑,因为大家都想登上春晚的舞台。
春晚的霸道不光体现在这方面,在这个舞台上,演员只是一枚棋子,几乎没有创作上的自由,节目不符合领导的要求,让你改你就要改,不改就下去。
即便如此,演员们还是想要登上春晚的舞台。
说是为老百姓表演,那都是虚的,自己出名才是真的。
陈配斯和春晚的矛盾一个是表演上没有自由,还有就是侵权的问题。
此时,华国国内的版权意识淡薄,不论是官方还是民间都不太把版权当回事儿。
这是盗版猖獗的主要原因,当事人即便被侵权了也只能默默忍受,没人理没人管,找不到申诉的部门,这就是现实情况。
陈配斯和朱世茂没有办法,走了法律途径,把华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告上了法庭。
这相当于告了华国电视台。
林子轩清楚做这件事的严重性,无论官司的输赢,这两人肯定会被华国电视台冷处理。
陈配斯和朱世茂以后不仅不能在华国电视台露面,其他和华国电视台有关系的单位恐怕也没有他们的容身之地。
这就是说“不”的代价。
“可惜了,他们俩以后的日子怕是不好过了。”林子轩感叹道。
如果没有状告华国电视台,以陈配斯和朱世茂的名气,就算不演小品,走其他路子也能过的不错,但是在缺少宣传渠道,受到打压的情况下,就很难说了。
林子轩对他们这种维权的做法表示敬意。
这是一个好的开端,说明国内的人在逐渐重视版权的问题,只是这个过程任重而道远。
“就算他们打赢了官司,也很难改变目前的状况。”慕姗姗评价道。
慕姗姗在华国电视台工作过,非常清楚台里的霸道作风,绝对不会妥协。
陈配斯和朱世茂敢告状,不代表其他演员也会这么做,大家要靠华国电视台吃饭,或许还有人觉得这两人走了,自己的机会就来了。
没有陈配斯和朱世茂的小品,春晚还是会照常播出。
老百姓虽说对春晚的满意度逐年降低,可在年三十晚上还是会一家人聚在一起,收看这台晚会,或许会对他们的缺席觉得遗憾,讨论一番。
也就仅此而已了。
“你说这两人和导演闹什么别扭,有什么事儿不能好好商量,看不着他们的小品就觉得空落落的。”郑秀莲埋怨道,“明年他们来么?”
“明年他们也来不了,他们得罪了电视台,要被封杀了。”林晓玲接茬道。
“封杀?”郑秀莲不明白,询问道。
“就是不让他们出现在电视上,不能演出,以后你都看不着了。”林晓玲解释道,“这不是还有其他小品么?赵本善的这个小品就不错。”
电视里,赵本善和崔永原正在演小品,小品的主题是“昨天、今天和明天”。
明天就是一九九九年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