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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朱仙,诛仙(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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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爷爷,如今,铜钱既不是正面,也不是反面。”姜小蛮低下头去看那枚立在青石地面上的铜钱,不免有些疑惑道:“这样,该怎么去算是吉还是凶?”

“钱币而立,福凶参半。”方墨沉默半响,收回心神,深深看了身前少年一眼,轻声开口;“也就意味着,这口朱仙井对你们而言,兴许是藏着大机缘的福地,兴许就是索命的深渊。”

姜小蛮挠了挠头,看向姬小月,又看了看萧姑娘。

福凶参半……

一时间倒真是让少年难以抉择。

那句藏着大机缘的福地,他倒是觉着无所谓。

人这一生,总会遇见各式各样的机缘。

能抓住,无疑是最好,那铁定要拼了命都得去抓住。

但如若抓不住,那也一定要有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的精神。

多少人在这座江湖,浮浮沉沉,耗尽一生。

到最后,追逐的可不就是那洒脱二字。

奈何,就是这样简简单单两个字,在大多人眼里却变成了奢侈。

想来,也只有如少年一般初出江湖的新人,与那笑看在江湖世人眼中却是傻子的痴人,才兴许当真能够做得到。

倒是老人口中那句索命的深渊,让他相当介意。

姜小蛮不是一个喜欢犹豫的人。

可他却是一个单纯到愿意为身边之人去想更多些的人。

姜家的男人,大都是如此。

手执杀生剑,身执修罗心。

能纵横沙场,能睥睨庙堂,能逍遥江湖。

却也能收起一身锋芒,善良如孩子一般。

这次,并不是只涉及到他自己。

还有姬小月与姓萧的姑娘,两个人执意要跟着一同下去。

而他,却并不想两个人跟着自己冒险。

几个人陷入寂静沉默当中,空气中的温度也愈发炎热起来。

这天气,这种时候。

若是能痛痛快快下场雨,那该有多好……

一头小毛驴踢踢踏踏,踩着轻快的步子在山间行走。

兴许是太热了,它忍不住停下脚步。

仰起脖子仰天长啸,吼声如雷直冲上云霄。

方圆数十里,山间万兽皆是匍匐在地面瑟瑟发抖。

不过一瞬间,就有那乌云滚滚而来。

还未等靠近,却又以肉眼可及的速度四散在天际。

小毛驴不甘的低吼一声,四蹄轻扬,溅起阵阵尘埃。

……

“言至于此,是下还是留,你们自己决定。”

方墨缓缓开口,他蹲下身,将那枚铜钱拾起。

放在嘴间轻轻吹了吹,又用衣袖仔仔细细擦拭一番,这才小心翼翼收入袖间。

老人将双手背过身后,也不在乎这会儿地面是否烫脚。

抖了抖袍子,索性坐下来,安静等待三个少年人的决定。

站了许久,他是真的累了。

姜小蛮不忍让老人就这样坐在滚烫的地上等太久。

他刚要张口,却被身旁小堂倌抢先了一步。

姬小月大眼睛忽闪忽闪,弯弯长长的睫毛也跟着轻轻颤动,她乐呵呵道:“方爷爷,我们想要下那口井里去瞧上一瞧,说不定真的能制服那头大蛇,然后美美吃上一顿蛇肉呢!”

姓萧的姑娘看着小堂倌,极美的眸子中神采飞扬。

孩童时,她问萧淑儿什么是真正喜欢一个人。

那天,那个爱独孤翟爱了一辈子的娘亲,正在以酒解相思。

萧淑儿饮尽最后一杯酒,然后轻笑起来,“什么是喜欢一个人?约莫就是遇见一个能让你心甘情愿舍命的人。他若想要看这座江湖,你愿陪他仗剑走天涯。他若厌倦这红尘归隐深山,你愿陪他青丝变白发。他若亡命,你便陪他杀入鬼府。他若要这天下,你便为他擂尽世间三千鼓。”

“娘亲,你说,那以后我会遇见这样一个人么?”

“颖儿,你现在还太小。等你再长大些,一定会遇见那样一个人的!”

“娘亲……”萧颖从回忆中醒来,她看着姬小月,嘴里低声喃喃。

“你说我说的对吧?姜大侠!”

小堂倌冲着身旁一脸无奈的少年,得意的扬了扬小下巴。

姜小蛮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对于姬小月这死丫头,当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原本,他是打算放弃的。

至少,也要将姬小月与萧姑娘两个人支开后,再独身一人下井。

可谁料姬小月对他的这些小心思,猜的蛮透。

还不等他开口,便已然先替自己做了决定。

姜小蛮忍不住抬手去揉那毛茸茸的脑袋,却被机敏无比的小姑娘蹦蹦跳跳躲了开,然后发出一串银铃一般的笑声。

这时,恰逢那先前去取绳索的周马虎领着两个决定要留下来的青壮年,三个人抬着三捆厚实的绳子,向着这里走来。

方墨拿起身旁的拐杖,支撑着站起身。

姜小蛮连忙上前要去搀扶,却被他挥了挥手示意不用。

站起身,拍了拍袍子上的土。

老人冲着在这炎热天气里不由连连喘气的周马虎吩咐道:“马虎,你在去家中取些笔墨纸砚来。”

周马虎点点头,轻轻拭去脸上与脖子上不停滚落的汗。

也不顾这太阳是否毒辣,他转身便向着家中走去。

没过一会儿,便怀抱着一堆文房四宝匆匆而来。

他将这些笔墨纸砚一股脑递给姜小蛮,自是知道老人的心意。

方墨手柱拐杖,看着身前少年,笑道:“姜小子,我观你天庭饱满,身后气运红中带紫。想来,必然是出生在将相王侯之家,可对?”

姜小蛮也不隐瞒,轻声道:“方爷爷,我爹爹是咱大夏皇朝边地朱雀城督军,姜耀!”

老人微微颔首,暗道一声难怪。

南域至尊一族的子弟,当是如此。

方墨严肃道:“老朽还是那句话,你们若要下朱仙井,那就先留下家书一封。”

姜小蛮自是明白老人的意思,他点点头,将纸墨铺开,抬笔轻写。

他写的很快,笔下生风。

一撇一捺,左方右圆,刚柔并济。

字里行间,透着一股子霸冽味道。

这是浓浓的枪意,唯有倾注于枪道数十载的人,才能有这般味道。

练字与练枪是一个道理,见微知著。

两者练到最后,就是在炼心。

下笔出枪皆需决绝,得有那一往无前之势。

姬小月探过脑袋去瞧姜小蛮执笔在纸上泼墨,一双大眼睛都快要眯在了一起。

看姜小虫这家伙写字,无疑也是一种享受。

字如其人,这句话都是骗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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