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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花*第三种绝色(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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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十年的一天,娥皇忽染重病,卧床不起。李煜朝夕相伴左右,所有饮食均亲自照顾,汤药也一定要亲自尝过后才喂给妻子吃,疲倦之时,便和衣而睡。祸不单行,在娥皇病后,他们的儿子又夭折了。这使娥皇病入了膏肓之境。不久后,娥皇强撑着身体沐浴更衣,向人世绽放完最后一瓣美丽。然后口含玉蝉,在瑶光殿西室安然离世。按娥皇遗愿,以中主所赐的那把烧槽琵琶,为她陪葬。而出现在葬礼上的李煜,由“明俊蕴藉”的翩翩檀郎,变成了形销骨立的一把躯壳,犹如垂垂老朽。自此之后,他自称“鳏夫煜”,写下多首感人肺腑的诗词,用来悼念亡妻。譬如这首《谢新恩》。

娥皇死后,李煜娶娥皇的妹妹为妻,人称小周后。相传他与小周后于娥皇在世之前就已经陈仓暗度,但我依然宁愿相信,他对两个女人,都是实意真心。两份感情,如同他的目中双瞳一样,奇异的,又妥帖的,安放在他的身体里,并与他的生命同在。可即便是这样,生在乱世之中的爱情,又有多少分之一,能够得到善终?亡国也好,受辱也好,只要两两相对,日子一分一秒,都是奢侈。

公元974年,宋太祖赵匡胤南下攻打金陵。城破后,李煜被俘到汴京,封违命侯,开始了他的软禁生涯,日日以泪洗面。太宗即位后,进封其为陇西郡公。“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公元978年七夕,也正是李煜的四十二岁生日,宋太宗赐牵机药将他毒毙,死后被追封为吴王,葬于洛阳邙山。同年,小周后去世,与李煜同葬。

于是此后,这世间,再也无人来跟娥皇说相思。再也无人来叹一声,樱花落尽阶前月。

我居住的小城有樱花。曾在月光很好的夜晚搭船去看花。樱花树在沅水北岸的诗墙边。四月天的月色,极其轻薄透亮,像洒在风中的蛋清。草地上开满了紫云英,一点一点,全是细碎的美,生命的迹象非常强烈。月光下,樱花扑扑的开,扑扑的落,美得魔幻。那种美,是立体的,花瓣粉的,白的,堆积在墙根,泛出了泡沫。花香在月光青草间会蒸腾出近乎神性的香味,心里就会生出无数温柔的小爪子,挠痒神经末梢……樱花如雪,樱花如雪。这样子奢侈吗?真是奢侈得令人害怕。可这分明又简单,只是月光和花树。花香是不请自来的。我什么都不用带,只要带上自己的灵魂。甚至,灵魂也不需要带,她也会不请自来。

樱花边的诗墙上,古诗词部分,怎少得了李煜的词?有人用极其俊美极其飘逸的字体来刻,一撇一捺里都是张扬,都是自由。李煜,他的生命,可曾像后人编排的笔划那样,天马行空过?我仰着头,看着花香覆盖住那些忧伤绝美的词句,像一道慈爱的白绫。

樱花落尽阶前月。白色的樱花尤其美,美得像月光附了身。美得近乎绝望,如同垂死美人的回光返照。最好的时光,是盛开,最美的时刻,是凋零。樱花落,樱花落,离枝玉阶,一地雪。余光中说:

而你带笑向我步来,

月色与雪色之间,

你是第三种绝色。

这第三种绝色,是花,是人,还是那些古老又凄美的爱情?唉,我又何必去弄清。

附:

樱花花语:生命,幸福,一生一世永不放弃,纯洁,精神美。(未完待续。)(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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