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达成共识(1 / 2)
看着言之凿凿的林百杰,一时间也拿不定主意。
“蔡区,这个项目对于我们公司而言,就是一个实验项目,如果不能达成这些条件,恐怕投资的事情,我们只能去其他地区了。”林百杰假装无奈的说道。
紧接着他又开口:“本来母公司那边,也不太同意在这边投资,毕竟营商环境摆在那里。”
听到这句话,蔡海义倒是心知肚明,他找了一个借口,说需要讨论几天,再决定是否同意。
双方就签订了一个合作备忘录,便各自告辞。
林百杰一回公司,就向黄修远汇报了谈判情况。
眼前的情况,就是他暗中授意林百杰的,故意吊胃口,从而掌握主动权,也为日后的顺利发展,确立一个相对良好的基础。
三月份的岭南,天气还略显清凉。
汕美客运站。
在蒙蒙细雨中,黄修远和老爸挥手告别,目送大巴车离开。
今天的3月10日,过两天就是植树节流。
经过几天的内部讨论,蔡海义那边终于松口了,邀请了林百杰过去商讨细节。
对于这件事,市里面也被惊动了,毕竟承包一个城市的环境卫生,这明显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既然燧人愿意,他们也想不到理由拒绝。
不过蔡海义也不傻,虽然同意了合作,将城区的垃圾承包给燧人公司,却列出了一系列条件。
比如,清扫的范围,不仅仅包括了城区,还有城区属下的各个乡镇。
另外就是环卫工人的数量和待遇,环境卫生的清扫标准、环境卫生的公共设施等问题。
双方逐条谈判,林百杰对于清扫标准和环卫工人,并没有太过在意。
关键就是在建筑垃圾和公共设施上。
在建筑垃圾的处理,他承诺可以包含在承包合同中,但是必须用一块低价的工业用地,作为处理条件。
而公共设施建设上,需要明确双方的界限,比如城市地下排污系统、污水处理厂之类,燧人公司可没有承包建设的想法。
对于这一点,蔡海义也没有太过分,毕竟每年就500万,还包排污管和污水处理厂,那就真要亏到姥姥家了。
经过一上午的谈判,双方初步达成共识,趁着吃中午饭的时间,林百杰抽空给他打了电话,汇报一下上午的谈判结果。
早有预料的黄修远,倒是没有太过担心,毕竟在这个合作上,汕美城区可是占了大便宜。
下午的谈判工作异常顺利,第一份合作协议,是关于接收267名环卫工的接收协议。
然后就是未来三年内,可以在城区范围内,以每亩8万的价格,购买一块面积在500亩内的工业用地。
最后是承包城区垃圾的合同,双方正式签署了合同后,燧人公司获得了城区垃圾处理,二十年的专营权。
另外还包括城区的燃气经营许可证等,也会在近期完成审批。
支付了3600万购地款,以及临时的施工证件。
回到公司后,林百杰开始了忙碌,不仅仅贵竹岭工业园的筹备工作,还有其他的安排,也刻不容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