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1 / 2)
笔趣阁 最快更新丑面王爷 !
第一次看见四四是在昏暗的走廊上,当时我正勾着脑袋上最后一级楼梯。我在新鲜的地方总是兴奋异常。
四四从楼梯连着走廊的拐角冲过來,挟着一阵浓烈的香。他冲我潦草地一笑,说,阿七。停顿。我看见自己和他同时停顿。他摸摸鼻子抬起手來说,不好意思,我是想问你买不买花。
我想我应该摇头的。他手里拿的全是玫瑰。浓烈异常的香,暗红色的花瓣湿漉漉的,,是被水淋过的样子。玻璃纸里暗绿色的茎被攥得再也直不起來。
可是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好。而后我翻遍了身上所有的口袋,把准备用來买水卡和草稿纸的钱全交给了他,又乖乖地接过那一捧数量不详的玫瑰。
他开始数那一大把花花绿绿的零钱,数到最后,他用食指和中指夹起一个一元的硬币,递给我,说:“你的钱只够买7支,那一捧一共17支,10支还我。”
我抬起头看他,他棕色的瞳仁里有飘忽不定的神情,像是一缕风路过的时候迷了路,于是就在他心里住了下來,从此漂泊也住下來。
我想我是心疼这样的男孩子了。
我乖乖地数出十支水淋淋的玫瑰还给他,在递过玫瑰去的时候我又看了一下他的手,白皙修长,却很瘦,能看见皮肤下面一条条淡绿色的血管。
阿七。他突然又低下头去,全然不管我脸上的错愕。径自转身要走,却又回过头來,顿了顿,冲我说:噢,我叫四四。
我定定地站在那里看着这个男孩子消失在走廊的尽头,手里攥着七支失水的玫瑰。外头的天阴得很厉害,他手里玫瑰的颜色越來越模糊。可是他的那双把玫瑰攥到失水的白皙漂亮的手,一直在我的眼前晃动着。
新学期的第一天下午,我在走廊上遇见了一个卖劣质玫瑰的男孩子,他有好看的修长的手,眼睛里住着让我心疼的漂泊。最最要命的是,他竟然知道我的名字。
他叫,阿七。然后不好意思地摸摸鼻子。
第一次,我沒有像从前那样去给花花草草们问好,而是拿着玫瑰直接回了宿舍。我找出带來的暗红色咖啡杯子,装满清水。把玫瑰小心地剪上斜口,插进里面。杯子小小的,玫瑰挤挤挨挨,散发出浓郁的香。
我站在自己的床边向新舍友们打招呼,说,大家好我是柒七。我看见一个大眼睛的女孩站到我插满玫瑰的杯子旁边,冲我淡淡地笑着,轻轻地说,你好,柒七。我喜欢你刚拿來的这些萎靡的玫瑰,我也喜欢你,我叫林饶。
我看着林饶站在挤挤挨挨的玫瑰旁边,觉得她似乎就要融化在那一阵浓郁的香气里。可是我已经來不及想别的了,我想着那个卖玫瑰的奇怪男生,他叫四四,他站在阴郁的秋天里叫我,阿七。他挟着浓烈的玫瑰香,撞进了我的世界。我看着他修长的手指和飘忽不定的眼神,一下子就心疼起來。
我在阴郁的秋天买下了他的玫瑰,虽然我并不知道我能不能一并带走他眼里的漂泊。
“柒七,你哪來的这些玫瑰?”林饶突然问。
“嗯?唔。一个男生,刚刚我去实验楼闲逛的时候一个男生卖给我的。”
“卖给你的?唔。”
“……”
对话很快就被别的话題取代了,在这所省重点中学里,每个人的过去都可以一直讲到这些原本就失水的玫瑰凋零最后一片花瓣。
可是林饶似乎对这些玫瑰特别的喜欢。
“七,我非常地喜欢失水的玫瑰,它们的颜色浓烈深沉可是却寒冷,我是说,我从來沒觉得红色是暖色,特别是暗红,从心里汩汩地涌出來,像青蛙冰凉的血液,浓烈甜腥可是冰凉绝望。
“七,我以为除了我,再也沒人会喜欢这样的植物。花店里的玫瑰永远新鲜娇妍,饱满得像是要溢出爱來。
“七,我不是个明媚的孩子,我时时刻刻都恐惧像萎靡的植物一样失水而死。我常常在夜里失眠。爸爸妈妈在隔壁争吵或者沉默。而我只希望自己能够沉入黑暗里什么都不要知道。”
饶饶在我耳边小声嗫嚅,她呼出的热气在我的头顶酝酿成一团冰冷的云彩。远处有火车汽笛的声音,我迷迷糊糊地听着饶饶的声音越來越小。
饶饶你知道吗?我其实不喜欢衰败的玫瑰的,我喜欢的是葵花,在太阳底下蔓延成一片黄澄澄的温暖。那才是盛大的爱啊。盛开在太阳底下的,华丽而昂贵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