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挑场(1 / 2)
三人都下了车,那个男孩突然转过身来,看了秦枭一眼,忽然道:“你们是要到凌光打球?”
“听你这口气,凌光是你罩的?秦枭从口袋里拿出了一只小狐狸的玩偶,放在手上。
怪异的一幕,让叶乐和高大男孩都为之一愣。
“难道你不是凌光的人?”高大男孩面对眼前怪异的一幕,压下心中的好奇。
“不是,我们的目的看来是一致的,我们都是来打球的。”叶乐连到中间当和事佬。
那男孩笑了起来,误会消除了,气氛也就变得融洽了。“既然如此,我建议我们三个组队,和胡云的人打三打三!”
“好!一起去踢场!”三人互相打量对方,暗自估计对方的实力。
打定主意,三人便向体育馆内走去,边走边聊,那高大男孩好奇的问秦枭。
“我刚才就想问,你这玩偶和一手绷带是.....”
“这是我今日占卜的幸运物。”秦枭对于这样的问题,没有多说,因为他并不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提问了。
凌光体育场由好多片球场和跑场组成,这里分成了很多片,这里共有七片设施完全的篮球场,每天来这里打球的都是附近的人,每片球场其实都有固定的人在打,所以一般不怎么欢迎其他人来,外来人来这里打球,只能踢场。
一个人可以和这里最厉害的人斗牛,三个人也可以打,五个人可以在这里和他们打正规的比赛,如果你赢了,那么这里会留下你的身影,从此欢迎你的到来;可是如果你输了,那么对不起,留下你的球衣,不要再出现,你的球衣会出现在球场特地制作的‘衣杆’上,上面的球衣越多,就证明球场的实力越强。
这几乎是魔都每一个球场不成文的规矩了,这也是叶乐为什么会为自己球衣烦恼的原因了。
原本秦枭已经打算打斗牛了,但是现在遇上了眼前这个人,想到这里,他又看看,眼前这个男孩,身体素质很不错,就是不知道技术怎么样。
走过一条小路,便听见了“呯呯”的拍球声,三个人不禁加快了脚步,三人不禁加快了速度,凌光球场出现了三人眼前。
只见穿着各种颜色球衣的人在球场飞奔,秦枭扫了一眼,现在人还挺多的,还有不少女生在一旁看球。三个人边走边看,最后注意放在了最后一个球场上。
三个人沿着边线,没有人来阻止他们,在每个野球场都有一个规矩,叫做“听场”,你可以先看看每个球场的实力,倘若看完之后还有信心便来踢场,若觉得这个球场的人厉害,也可以走。
三人找了一个位置坐下,凌光球场有一个特色,那便是围绕球场的超大长椅,足以容纳上千人前来观战。
说实话,秦枭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大的露天球场。秦枭望着球场的排列和巨大的榕树。
“难怪都想来凌光打篮球,在这里打球简直是享受!”
那个男孩也是同感,说道:“是啊,看样子凌光的名气这么大,还真不是吹的。这满满球衣,让人凛然。”
“你叫什么名字?”那男孩问。
“秦枭,秦始皇的秦,枭雄的枭。”秦枭回答。
“我叫叶乐,是小枭的死党和搭档哦!”叶乐从一旁凑过来。
那男孩笑了。“很酷的名字啊,你们好,我叫叶枫!”
“你打了几年球了?”
“三年。”
“我快七年了。”
“哦?那你喜欢篮球很早?”秦枭有些惊讶。
“都是我爸害的,我记得我从小学开始就接触篮球了。”
“你打什么位置?”
“大小前锋,我在校队大的是小前锋。”
“你是校队的?很厉害呀!”叶乐惊讶的看着叶枫。
“哪个学校啊?”这是一个刺探敌情的好机会,叶乐当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了。
“二中。”
“二中?”秦枭和叶乐对视一眼,乖乖,去年魔都的冠军!
能进冠军队的实力肯定不会差,秦枭不得重新审视眼前叶枫。
“我们是十二中的。”秦枭看着手中的小狐狸玩偶。
“十二中?去年的第四啊,你们是校队的吗?”叶枫问道,对于眼前这个只比他矮一点的人,他总是有一种特殊的感觉,他的身上总是有种难以言喻的自信感。
“现在不是,但不久之后,就会是了。”秦枭的话语听不出丝毫感情,似乎只是诉说一件已经发生的事情。
“你穿的什么球衣。”秦枭突然问道。
“国王四号!韦伯的球衣。”叶枫回答。
“你喜欢韦伯?”秦枭看着叶枫。“你们确实很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