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二章 本该成为英雄的英雄(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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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木诚知道宋明月会带他来这里,却没想到一大清早便把他带到了坟前,而且连一点香火都没有带。
看着眼前的土丘,杨木诚忽然有一种负罪感。不是因为这位已经入土的李爷在宋明月和老姜心中有着无上的地位,也不是杨木诚对他过往的种种好奇。而是宋明月猛然把他带到这里,一点心理准备也没有,让他有一种偷了人家的女人,还要站到人家面前问好的尴尬。
宋明月没有理会杨木诚脸上神色的变化,只是默默的走到那块毫不起眼的石碑前,蹲下身来,用一块手绢轻轻的擦拭着上面的露珠和点点尘运筹。
山中潮湿,这里的尘土并不大。昨天刚刚下过小雨,石碑很干净。但是,宋明月依然很用心的在擦。她擦的很轻,很干净。似乎,她擦拭的并不是一块石头,而是爱人的脸。
杨木诚默然的站在原地,看看这座土丘,再看看周围的环境,忽然觉得一阵萧瑟笼罩全身。
按宋明月和老姜对这位李爷的追逐和痴迷,他一定是位曾经不可一世的英雄。哪怕,只是昙花一现,如流星一样消逝。
可是,再厉害的英雄一旦落幕,结局都是一样的。三尺黄土,一块石碑,山林寂寞,便是忠骨。
“杨木诚,你不是一直对李爷好奇吗?我今天刚好有心情,你过来,我说给你听。”
宋明月此时已经将整个石碑擦了一遍,站起身向杨木诚说话。
“哦。”
杨木诚答应一声,走到石碑前,站到了宋明月的对面。
“李爷,全名李名砥,就是山下石头村的人。小时候,被姑姑带大。在他十六岁那年,因为不甘姑姑被村长欺负,把村长一家所有的男人都杀了,造成了轰动江浙的大案。但是,他却并没有在那场惨案里死去,而是逃到了内蒙,改名换姓,过起了新的生活。在那里,他认识了大他十几岁的老姜,两个人不打不相识,成为了惺惺相惜的朋友。虽然老姜比李爷大十几岁,却甘心奉他为主,称一声李爷。”
讲到这里,宋明月微微的叹了一口气。
而杨木诚只是听着这些简单的陈述,便已经无限神往。一个十六岁敢灭人全家男人的血性少年,到了内蒙一带独自生存,需要多大的勇气和胆识。
在二三十年前,NM一带并不像现在这样安定,虽然不至于有动乱。但是,因为靠近边境,再加上地广人稀,是那些作案犯科,或者无路可走的人最佳的逃生之处,和近百年前的闯关东基本上是一个道理。
在那里,如果只是想简单的糊口并不难,夹着尾巴低声下气的做人就是了。可是,想要在那里打出名号,闯出一片天地就太难了。
首先,蒙族的人欺生。虽然蒙人的豪放和热情闻名国内,但一下子来了这么多的外来人口,严重破坏了当地的各种平衡。所以,在有一段时间内,蒙人是很排斥外来人口的。
其次,各种小组织林立。那些外来的人口以及本地人为了更好的巩固自己的利益,纷纷结成不同的小团队,互相攻击和仇视。
最后,还有许多国际性质的猎杀和偷渡,走私组织在这里潜伏,使的当时整片土地特别混乱。
那里地面广阔,放眼望去土地望不到边,却找不出几个人。在这样的环境里,人想活着,绝对不容易。
这位李名砥在十几岁的时候便敢一个人去那里闯字号,而且还让功夫练的炉火纯青的老姜追随,实力的等级可想而知。
“在NM的日子不好过,李爷为了出人头地,跟俄罗斯的人干过,曾经让人用枪打穿了臂骨。即便是那样,他和老姜两个人硬是放倒了八个俄罗斯大兵。虽然那些大兵不是克格勃的级别,但是边防兵的作战能力一直要比那些军区大院强悍的多。所以,他为人到底生不生猛,你尽可以自己想象。”
宋明月叹了一口气,道:“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已经到了中年。不过,因为保养的好,看起来很年轻。只是,当他脱下衣服之后才会发现,他身上满是恐怖的伤痕。横七竖八,层层叠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