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chapter 3(2 / 2)
“也行,不过明天早上我要去陪一个朋友住几天,你可以待在这里等我回来帮你去找主人,也可以跟我一起去,不过前提是不可以弄出响动吓唬人,下周回来了,我就帮你找你的主人去,好不好?”
小行低着头想想嗯了一声,“谢谢大哥哥,你屋子里太黑了,我还是跟你出门吧,小行可以变成胸针之类的东西,绝对不会吓唬人,只要大哥哥别把我忘了就行。”
迟渡笑起来拍拍她的手,“这么厉害,还会变小胸针,好啊,那大哥哥就把你别在衣服上一起出门。不过马上要去的地方可能有点危险,小行怕不怕啊?”
“不怕,主人教了咱们兄妹许多法术,说不定我还能保护你呢!”小骷髅挺直了背,故作凶恶地把小手竖成爪子,影子被五彩的灯光映在墙上变成一只狰狞的大恐龙,迟渡看着天真烂漫的小家伙变出来的影子特别捧场地拍了拍手,“真厉害,那就要麻烦小行保护我了,等回来就送你回家。”
“嗯!”小骷髅点点头果然化成一个小胸针大小,还是骷髅样式的,迟渡拾起那枚胸针往衣服上比了比,还挺有两分摇滚巨星的意思。
穷鬼抱着手飘到他面前来,看他比划的样子摇了摇头,“唉,同样是鬼怪,怎么差别就这么大呢?小迟啊,你可从来没对我这么温柔过。”
迟渡缩着下巴抬起眼皮儿看他,哼了一声,“你比我大多少了都,没把你强行送走已经是我最后的温柔了,人家小姑娘多可怜啊,出来办事儿连回家的路都找不到了,那不得多照顾一下?”
老头瘪了瘪嘴,虚虚往人身上一靠,“小哥哥,人家也找不到回去的路了,帮帮我~”
迟渡往旁边挪了挪白他一眼,“行了,少恶心人,明天好好待在这儿,不许跟出来,也不许闲着无聊吓唬晴姐他们,我会让阿忠好好看着你,等我回来就是送走你的时候。”
解决了小骷髅吓唬人的事件,迟渡又躺回床上睡了会儿,还好这次没再梦见什么大老虎和大蟒蛇,一觉无梦直接到了天亮。他打的都是临工,按日结账那种,而且多半都是赵有介绍,所以出去一两周不干活也没啥关系,说白了就是个自由职业者,赵有开着车去机场,送走了出差的父母,又回公司收拾了一下,转而到丽阳去接迟渡。十一点多,迟渡昏昏沉沉醒来,正含着牙刷走到外边儿,看见丽阳门口停着一大排轿车,差不多五六辆都快排到街尾去了,迟渡瞧这阵仗,直接懵了,啥意思,难不成有大老板今天要包场开年会吗?
擦干净脸,赵有打了个电话过来让他准备准备下楼,迟渡就拎了个包,里面装着几件换洗衣物,也没忘记把胸针别好,站在楼梯上才反应过来,这一排车都是赵有的,而那家伙身上挂满各种驱邪避鬼的东西靠在车门边儿跟自己招着手,周围路过的行人纷纷停下脚步打量这个奇怪的男人。
迟渡赶紧交代阿忠两句让他注意那老头别随便出来吓唬人,又摸了一把晒太阳的猫下巴急急忙忙下去,他一把抓住赵有的手,拉开车门把人塞进去,自个人跟着坐下说到,“你这是干嘛呢,搞那么大阵仗,你是回家住一周,还是去拆家啊?还有身上这些乱七八糟的,都什么玩意儿,赶紧摘了,你一个大少爷,不怕人家笑话的啊。”
赵有戴着一副墨镜,边框上贴满了黄符,还有两张黏在镜框下边遮住了脸颊,脖子上挂着一个巨大的十字架,外面套着根穿了狼牙的细绳,绳子下面晃荡着一团黑乎乎的类似什么动物的脚,再外面一圈是两串上好菩提子穿成的念珠,中间的珠子都是透亮的石榴石,最外面还挂着一串大蒜,气味相当熏人。
再说身上穿的,平常上班西装革履,休息时候也对穿极其考究的男人,这下直接放弃了搭配,换了套灰色的棉布衣裳,里面鼓鼓囊囊的,不知道还藏着些什么,裤子是纯麻布散发着独特的药味儿,连脚下那双布鞋,鞋面鞋底都贴满了黄符。
如此夸张,看的迟渡眼皮直抽抽,听了他的话,赵有脱下墨镜,露出戴了五六个银镯玉镯念珠的手腕,拨下其中两串就要给迟渡带上,“进凶宅,那不得好好准备嘛,我上网查了一下,这些东西都是用来祛除各种邪祟的,我也给你准备了,整整七天呢,万一出了啥事儿怎么办?”
“都怕成这样了,那你还不听我的,劝劝叔叔阿姨别住了?”迟渡缩回手往后窗户看看停在屁股后面那排车,“还有,后面那排车怎么回事,难不成还有其他人跟咱们两一起住?”
赵有又把墨镜戴了起来,摇摇头说,“没,就我们两,里面装着各种装备还有米面粮油蔬菜水果,要是咱们俩被那些魔鬼困住,车上的东西足够撑到爸妈回来救咱们,打扫卫生的阿姨们也让我请走了,她们暂时不会来,我赵有这次就要看看,到底是什么东西敢在咱赵家地盘上作妖。”
迟渡哼笑一声,戳了戳发小的额头,“瞧把你横的,我看你不是住一周,怕是拖着我搞凶宅探险的吧?行了大少爷,你这太招摇了,准备好咱就出发吧。”
迟渡和赵有在前往凶宅的路上,乙骨正在舞市最繁华的商场给迟渡挑选礼物,他不太清楚一个穷小子会喜欢什么样的东西,但父亲告诉过他,不可以看不起穷人,世间人人平等,尤其不可以把自己的价值观强加在对方身上,这样会让他不舒服。但他实在没有经验,所以在挑选礼物之前特地跟父母通过电话,形容了一下迟渡的样子,妈妈说选个最贵的就好,不行就给他一张卡,爸爸则觉得这样的普通人可能比较喜欢经济适用的东西,乙骨之前看他脚下穿的那双女士拖鞋,花纹都快磨光了,于是准备中和一下父母的意见,给他买双又贵又好看的——同色女士拖鞋。
上身穿着西装,明知道不合适,还硬配了双女士拖鞋,那么也许他本来就特别喜欢那双拖鞋。或者因为他喜欢蓝色?也有可能喜欢版型?穿到那么旧说不定是没钱买新的而不肯扔掉。
女士拖鞋,难道他也跟自己一样喜欢女孩子的东西吗?看他的打扮,说不定是因为没钱买女装才被迫穿便宜的男款,这么一想也太可怜了,父亲曾经说过,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他是因为穷才没办法穿女装的。乙骨抿了抿嘴,给他挑好凉拖之后,又转进服装店,准备给他配一套漂亮的小洋裙。
要不就蓝色吧,拖鞋也是蓝色的,配蓝色的裙子正好。看了几家下来,乙骨终于在一家店里找到了合眼缘的裙子,他定定看着那条蓝色的裙子,脑子里回忆了一下迟渡的身形,那家伙肩膀削瘦,露肩应该很香艳,泡泡袖的设计还能遮住一些手臂上的肌肉线条,同时让人把目光聚集在漂亮的锁骨上。下边是软纱层层叠起撑成小裙撑的样式,不长不短,正好可以露出笔直的腿,他个子挺高的,好在不是很壮,娇俏可爱一些或许会更适合。
乙骨摸了摸下巴,十分满意地点点头,结账的时候,看见柜台里放着一朵时下流行偏光蓝色带细闪的头花,那家伙头发都能梳个小揪了,用头花绕起来应该会更可爱,于是又顺手买了一并包起来,还专程选了蓝色的礼盒,这才心满意足地回到酒店去。
哎呀,忘了问他叫什么,不然还可以写个明信片什么的,希望他能喜欢自己送的礼物。乙骨坐在床边抱着盒子滚了一圈,心里越发期待同迟渡下一次见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