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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4章 胜利之鹰(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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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斯顿-盖文是个贵族。

如果要说他神圣诺切的贵族有什么不同,那实在太多了,其中最根本的一点,他是一个暴发户。

哦,不对,按照缪斯大陆三国中历史最悠久的神圣帝国贵族的评价标准,至少三百年以上的传承,才能够被称为暴发户,而像奥斯顿.盖文才刚刚开创家族、传承都还没到两代人的,连暴发户都不是,贵族们将他们称之为“连身上泥巴味都没洗干净的土包子”!

身为一个军功贵族,奥斯顿-盖文和那些因为受到国王赏识,从宫廷贵族一点点擢升的贵族不同,他是直接靠实打实的功勋一跃成为子爵的。

好吧,因军功的封爵,这在北方那个从皇帝到奴隶都沾满泥巴味的帝国中是理所当然的,但这是神圣诺切王国,偏居一隅,已经快一千年没有遇到过战争的神圣诺切王国。

感谢先君,尽管承平已久,历代国王中不乏昏庸者,但看在先祖的份上,他们总算没有彻底将军功封爵这条进身之阶完全废除,尽管神圣诺切王国已经有近八百年没有过因军功封爵的贵族,但当需要的时候,还有人能将它从故纸堆中翻出。

是的,被国王陛下的另眼相待,这是奥斯顿-盖文背后备受非议,但仍然能稳稳立足的根本原因。

老实说,他在神圣帝国与佩雷那场入侵战争中得到的军功,只是勉强达到了绶封伯爵的门槛,以他的出身背景,上面自然不可能有人为他说话,甚至不少贵族并不乐见这样一个粗鲁不文、连名字都写不全的乡巴佬站到他们的队伍中。

但卡尔陛下还是力排众议。一意孤行地将奥斯顿-盖文赐封为伯爵,并从皇室名下划出好大一块丰饶的土地,赐给了奥斯顿。

如此厚重隆爱,如果不是奥斯顿的年纪与国王的年纪仅仅相差五六岁,大家都要怀疑他的卡尔陛下的私生子了。

很长一段时间里,国都贵族圈中都在暗暗猜疑奥斯顿的身世,认为他或许是老国王遗留在外面的私生子。连王太子殿下看他的眼神都有些不对劲了。

奥斯顿-盖文可以理解这些贵族的想法。

其实连他也说不明白。作为一个大字不识、只是在铁匠铺中做学徒的几年中练出一把好力气的真-土鳖,别说军事训练,奥斯顿在入伍之前。连制式兵器都没有拿过。

他去做学徒的那间乡下铁匠铺中并没有兵器的经营许可,老铁匠只能打造农具菜刀之类的东西。

那个老铁匠家里倒是有一柄从爷爷辈传下来的制式长剑,但老铁匠当它宝贝一样收藏,连上油保养都是亲自去做。不肯给那些毛手毛脚的学徒一点碰坏这宝贝的机会。

在这样的背景下,奥斯顿的晋升却堪称传奇。

他入伍的第三个月。新兵训练还没完成,就被拉上了战场,在“黑色火把节”后引发的那场神圣帝国对小佩雷的那场神圣东征之中,以一小队不满员步兵新兵对上骑兵。硬生生用陷阱和惊马硬生生将这队骑兵拦阻下来,并从他们身上获得至关重要的战报信件,从而从一个新兵被擢升成骑兵预备役。

也是奥斯顿生正逢时。在这几年间,神圣帝国频发战事。神圣诺切王国应宗主国征调,将奥斯顿所在的军队东调西征,而奥斯顿也像是为战争而生似的,在这短短不到五年的时间中,从一个小小骑兵预备役,晋升到了骑士团统领。

许多人都说,奥斯顿-盖文简直是命运的私生子,身上好像被一股奇怪的好运笼罩,凡是他参与的战争,大部分都会胜利,哪怕是败仗,奥斯顿也能全身而退。

但不管人们怎么非议,奥斯顿的每一份军功都是实打实拼来的,从新兵到骑士团统领,光靠运气可不行,即使是最嫉妒他的那些贵族,也不得不承认他在军事上的确有天生的才能。

奥斯顿不在乎那些背地里骂他的人。

卡尔陛下说了,在上流社会,只有最无能的贵族才会没有任何人嫉妒,因为人们根本不记得他。

奥斯顿认为陛下的话很有道理,当然国王陛下一直是很有道理的。

卡尔陛下高贵威严,英明睿智,深受国民喜爱,平庸的老国王一生最大的贡献就是生出了这个儿子并选择他成为王太子,在老国王去世之后,贵族和国民们几乎是迫不及待地将卡尔陛下拥簇上王座。

奥斯顿也是国王忠实拥簇——在国王陛下力排众议将他受封成伯爵之前就是,连“盖文”这个姓氏,都是奥斯顿请国王为他起的。

“胜利之鹰”,这是他的写照,也是国王陛下对他的期许。

奥斯顿-盖文决定用生命来回报陛下对他的爱重,让他的家族成为神圣诺切王国永远的守护者,为此他在家族徽章纹徽中选择的长剑和鹰头盾牌,并拒绝了神圣帝国递来的橄榄枝。

但在对着家族纹徽发下誓言的时候,奥斯顿却万万想不到,他会亲眼看着他效忠的卡尔陛下死在了他面前。

魔族仅仅用了半个月,就攻破了王都。

之所以是半个月,而不是更短,是因为魔族将大部分时间用在了赶路上,在第一个魔族出现在城头士兵视野之后,王都被攻破只用了不到半个白天。

魔族一方的强者甚至没有出过手。

他们飞在空中,漠然俯视王都城头如同绞肉机不断杀死魔族,又有更多的魔族补上起,魔族甚至还分出了一批不小的数量,在王都城门遥遥相对的位置,堆砌起一座用人头搭成的祭台。

没有劝降,没有俘虏,只有屠杀。

直到亲身经历与魔族的战争,奥斯顿才明白为什么陛下将这场战争称为魔灾。

和种族战争相比。奥斯顿以往参与过的那些战争都可以被称为游戏。

王都城头上抹上了一层厚厚血浆,滑腻得令最善于攀爬的魔族都无法站稳,人族和魔族的断肢内脏混在一起,分不出彼此,城头浓重的血腥味连奥斯顿身边与他经历过无数场鏖战的亲兵,都忍不住恶心作呕。

但没有人退后。

所有人都知道,城破之后他们会面临什么命运。因为之前被破城的城市已经给了他们最好的范例。

这十天里。每一天都有数次噩耗传来,魔族大军所过之处,遇村屠村。遇镇灭镇,遇到有城墙护卫的城池,更是习惯用人头堆砌祭坛,从无例外。

直到这时候。人们才明白,为什么从魔灾时期留下的历史记载中。都将魔族描述成人族大敌,生性残忍嗜杀的种族。

原来传说中的描述远远不够,真正身临其境,人们才能明白这些魔族有多么疯狂暴虐!

他们用人头堆砌祭坛。用人族尸体制作军粮,有的魔族甚至会在战斗中当场生吞血肉,那**难耐的模样简直比地狱深处的魔鬼都恐怖!

当城门被攻破。进入巷战之后,连最懦弱的男人和最弱小的女人都拿起了武器。没有武器的,就用锅碗瓢盆,甚至是牙齿指甲——

奥斯顿甚至看到了一个孕妇的尸体,哪怕被开膛破肚,脊椎都折成了可怕的角度,牙齿依旧死死咬在一个魔族的喉咙上,将气管和淡黄的颈筋都咬断,也没有松口。

因为,倒在孕妇身旁不远处的,就是她丈夫儿子以及父母的尸体,那个死亡的魔族手中还有半个胎儿残躯——小孩子,尤其是新鲜的胎儿,肉质最肥嫩可口。

没有任何一个人族在看到这一幕时,还会无动于衷。

就连往日最讲究仪态的贵族,都穿上了铠甲,拿起武器,视死如归地冲进魔族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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