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私会情郎(1 / 2)
既然人都到了,陆景之也不客气,由着小厮带到宴上饱食了一顿。不得不说,沈家出手是真阔绰,一桌桌流水席宴上用的皆是好酒好菜,丝毫没有敷衍。
看了看天色还早,想到祖父他老人家喜静,此时恐怕又是一个人把自己关在书房里头,自己倒是可以晚点再回去。
正这么想着,院子里迎面走来一个小厮见到陆景之一喜,忙跑到跟前行了一礼:“可是陆公子?”
陆景之点了点头,没想到这才来永修县多久,自己的来历这么快就被人知晓了,暗自想着哪里出了差错走漏了消息。“在下是姓陆,不知有何事?”
小厮听到姓陆心里的石头这才落下。“公子快跟我来吧,这一路找了您许久耽搁了不少时间,再晚可就来不及了!”
陆景之一路跟着小厮,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这个宅子比起陆府来,不止大,还大了将近一套。
一路上七拐八绕,渐渐离了嘈杂,没了人迹。
陆景之心里闪过一阵怪异,略一思量后也不点破继续跟着小厮走。走过假山后一个拐角处,小厮回头行了一礼。“公子前面直走就是了,小人只能带您到这儿了,您快去吧!”
说着一溜烟跑着离开了。
知道恐怕是自己想岔了,并不是自己所想的是沈家家主要见自己这么简单。可都到了这里,陆景之倒想看看前面有什么牛鬼蛇神在作怪。
顺着小厮指的路往前走了没多久,是一片颇大的池塘,还有一个……背影窈窕的姑娘。
姑娘背对着他坐在池边,洁白如玉的双脚裸露在外,听到脚步声回过头,慌忙想把鞋子穿上。
看到姑娘容貌的那一刹,饶是在京城见惯了美人的陆景之都看得一愣,世间居然还有这般好颜色的姑娘,尤其是回眸时那一双澄澈的眸子,明净清澈,灿若繁星,
下一刻,陆景之便猜到了这姑娘恐怕就是沈家大姑娘了。
所以,这情况是人家沈家姑娘私下会情郎,小厮却带错了人?
此时离开显然已经晚了,陆景之闭上了眼睛,语气极其诚恳地说道:“姑娘,是在下唐突,但凭姑娘发落。”
早知会遇上这种事陆景之绝不会往里踏入一步,这些日子里心神浮躁,不想居然如此大意。
陆景之不是那种看了人家姑娘玉足就要娶人家姑娘以示负责的那种人,若是人家姑娘以此赖上来,陆景之自然有自己的方法解决这种事,否则身为当今右相之孙、京城四公子之一,怎会至此时依然尚未娶亲。
或许只过了几秒钟,又像是过了很久,终于,一个姑娘家略有些软糯的声音响起:“公子本就没来过这里,我也没有见过公子,何来发落一说?”
陆景之睁开眼,沈家姑娘已经穿好了鞋袜,走到离他只有几步远的距离,看着他,不,是看着他身后的一株桃树,眼神的焦点却没有在他身上。
沈缘福与他擦身而过,折下他身后的那一株桃花,自始至终都像她说过的话般,仿佛从未出现他这么个人,目光都没在他身上停留过。
是啊,他本就没来过,又何来在他身上停驻目光?脑海里闪过那双星光水眸,好看的唇形微微勾起,陆景之摇着折扇放轻脚步转身离开,不留下一丝来过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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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规矩少,京中贵女多是重规矩,倒不如县城商户之女活得小意自在。自及笄礼以后,沈缘福的日常并没有多大变化。
沈钱舍不得让沈缘福习礼,反正永修县只是个小县城,他家缘福不需要和京城的那些大家闺秀一样整天为嫁个好人家做准备。自己赚的这些钱够女儿挥霍一辈子的,以后招个上门女婿,花着他们沈家的钱,谁又敢亏待他家缘福的不是?
对此,沈缘福是喜闻乐见的,要是硬让她学习古代的礼仪,让她当个大家闺秀,那可真是要了命了。
当然,就算爹娘再怎么宠她,在古代也不可能让一个未出阁的姑娘到处去瞎浪,只有碰到什么节日,哥哥们才会带着沈缘福去街上逛逛,其余的时间都宅在家中,好在有三哥每天都会给自己讲外头发生的奇闻趣事,这日子过得也不算无趣。
沈缘福喜欢去园子里玩,有花有草,她还养了只浑身雪白的猫,取名叫“雪球”,雪球好像知道自己的毛是白的,也不乱跑乱钻,每天要么就是霸占着沈缘福的床睡觉,要么就是窝在沈缘福怀里。
当米虫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转眼间又是个把月过去,沈钱作为一个大老粗,也没别的大户人家那么多规矩,反正家里人口也不多,所以每次吃饭的时候都是一起吃。
这日吃饭的时候,沈钱喜滋滋地对沈缘福说,她那个在京城管理铺子的大哥就要回来啦。
沈钱有三个儿子,长子名为沈元宝,比沈缘福足足大了二十岁,一直在打理自己在京城一手打拼出来的产业,每逢年关才回回来。
次子名为沈金宝,比沈元宝晚生两年,一直以来醉心道术,拜了个江湖骗子为师,家里人也管不住,如今也不知在哪个山头修仙。小儿子名叫沈临风,也不知道沈钱怎么想的,给小儿子取了这么个画风明显同哥哥们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