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农场的感悟(1 / 2)
一个男人能在一个地方事业有成固然是成功的,但是一个男人更该学会无论走到哪都饿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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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满身外债、养了几只藏獒,晚上跟它们坐在这儿看星星就是一句话——长夜男獒。可也没办法,我不怎么爱看电视,这儿也没网,当时手机上网对我来说都是奢侈的。白天就好了,跟农场里的人学本事,活了三十多年我才知道原来这个铁锨(铁锹)还分平锨和桃锨(锹头类似桃心状、有尖头,适合挖掘)……”
陆雨驰还在给万茜茜讲着他当年在这的经历和感触。
虽然他当年起初并不知道爷爷让自己来这里的意图,但是哪怕他刚来的时候也没有责怪爷爷。
他当时已是经历创业成功、三十多岁的男人了,不是电视剧里那种无脑、却能逆袭的男主角,非得在起初一定要误解一位高人或长辈的深意,然后再大彻大悟。
陆雨驰用不着前面那“半套”。他一直遵从爷爷的嘱咐对外说爷爷是在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开始经商的,可是他听爷爷说过事实上远早于那个时间。只不过在当年那样叫“投机倒把”、是要冒很大风险的,虽然时过境迁,但说出来毕竟不雅。
陆雨驰也知道爷爷当年明明有工厂的稳定工作、奶奶又是一名在当时颇有身份的老师,为什么还要冒着风险做生意?就是为了让子孙后代能过上更好的日子。所以无论到什么时候,陆雨驰也不会怀疑爷爷对自己的爱。
不过省略了“前半套”,“后半套”还是需要的,在这里住了一年多之后,他还是大彻大悟了。
他起初觉得爷爷是要逼着自己回去接管家族生意,自己不愿意的话爷爷就借着自己住在这里的机会,锻炼一下自己这个在城市里长大的、没吃过什么苦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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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当时只是想不明白两个问题:第一,有这个必要吗?爷爷会这么俗套吗?第二,爷爷这个蓟县人,当年为什么要在“对面最远处”的静海县包下一个农场?而且之前没有告诉过他们姐弟几个。
经过在这里一年多的生活,陆雨驰逐渐想明白了,尽管他学了很多“农活”技能,但爷爷根本不是让他到这里来锻炼这些的。
“那是什么?”万茜茜见陆雨驰刚抽完一支烟、紧接着又点了一支,不长的空隙,她也忍不住问。
“呵,把我放这儿、锻炼我这些有什么用呢?就为了让我知道什么叫‘猫三、狗四、猪五、羊六、牛七、马八、人九’的这些个预产期?还是让我记住‘谷雨前后种瓜种豆’、蒜苗儿不拔了蒜头憋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