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白衣秀士(2 / 2)
朱拂晓没有理会那书生,而是心中思量着什么时候去将那八十多具白骨都给吸收了,壮大了自家白骨骷髅的力量。
那几家被朱拂晓灭了满门,朱拂晓生怕惹出什么事端,是以迟迟不曾动手。
“这几日倒是不见王大来学习文字,怪哉!怪哉!”朱拂晓心中奇怪,王大对知识的渴望是骗不了人的,但现在王大竟然连续几日没有来自家学习文字,他又岂能不好奇?
是什么样的事情,竟然比王大学习文字更为重要?
朱拂晓的好奇没有维持多久,三日后的一阵敲门声将其自魔法修炼中惊醒。
“谁呀?”朱拂晓下意识的问了句。
他已经看到了门外的磁场,那是王大的。在王大身边还有一人,周身生命磁场前所未有的强烈,比之三娘子还要强胜三五倍。
如果说王大的生命磁场是小火苗,那么此人的生命磁场就是那天空中的皓月。
就算是山中的熊罴,比之此人也差了三分。
“实在是不敢相信,世上竟然有人生命力强胜至这般地步,此人的寿命得有多长?”朱拂晓心中好奇。
“是我,王大!”王大站在门外憨憨的道了句。
朱拂晓走上前去打开院门,然后看向王大身边之人,不由得一愣,竟然是那日略显潦倒的白衣儒生。
“这是我叔父王伦,这几日学生随着叔父练习箭术,耽搁了时间,还请先生莫怪。”王大面带羞愧的对着朱拂晓抱拳一礼。
“无妨,你以后有时间抽空来此学习就是了。”朱拂晓打开院门,让开道路:“二位里面请。”
王伦温和一笑,并未曾踏足,而是很郑重的对着朱拂晓抱拳一礼:“王伦冒昧前来,还请兄台多多见谅。前日我这侄子说你弓箭奇特,区区一介书生,便可猎杀熊罴,敢孤身一人潜入瓦岗山脉猎杀猛兽,在下心中好奇,技痒得很,所以想要登门开开眼界。”
“瓦岗山?王伦?”听闻对方提起瓦岗山二字,朱拂晓忽然心头一动,脑海中一道电光划过:“瓦岗山脉下、一袭白衣、善于箭术?”
遍数整个隋唐,符合这般形象的,普天下唯有一人。
天下叫王伦的有很多,身穿白衣的王伦也有很多,但同时在瓦岗山下,还擅长箭术的,普天下唯有一个——王伯当。
王伦必定是化名。
当然,这只是他的推测。不过从对方生命磁场来看,此人绝对是一个高手。
瓦缸山下的高手,实在是太巧合了。
“不敢,雕虫小技而已,我的箭术不过取巧罢了。”朱拂晓有心藏拙。他的不死之躯尚未练成之前,可不敢到处乱蹦哒。能有多低调,就有多低调。
身怀神器,必然会惹人觊觎,还是低调一番的好。
“兄台客气了,我这侄儿虽然本事一般,但眼光却不是一般的高傲。兄台能得我这侄儿推崇备至,必然是有真本事。”王伦走入院子里,脚步一顿,不由得瞳孔一缩,一双眼睛死死的落在了墙头上那晾晒的三张虎皮、两张熊皮上,目光里满是凝重。
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那虎皮与熊皮,他可以清晰的嗅到其上血腥之气,显然那猎物才死没两天。
朱拂晓目光扫过墙上的皮子,然后漫不经心的笑了一下:“前日里路过一个游方道士,狩猎了猛虎与熊罴,我热心招待他,他便将皮子赠送给了我。”
他身怀无上利器,可不想和王伦争什么技艺高低,实在是无趣得很。
至少他尚未突破至法师境界,不想在人前显露什么本事。
王伦见此面带遗憾,却也不勉强。只是自背后的箱子里掏出两坛酒:“此乃我上次入洛阳城买来的纯正竹叶青,第一次登门拜访,区区薄礼不成敬意。”
朱拂晓眼睛一亮:“好酒!我这里正好有些熊胆与虎骨,若是能用此酒浸泡,再加上草药炮制,必然会成为绝佳药酒。”
他连忙走入屋子,然后不多时就提着熊胆与虎骨出来,那边的王伦已经打开酒坛,刹那间酒香遍布整个小院。
朱拂晓近些日子入山采摘了不少草药,此时随着那熊胆小心翼翼的放入酒坛中,然后炮制好,密封起来埋在地下:“二位,待这药酒浸透泡开,我在请二位开怀畅饮。”
转过身撸起袖子:“二位稍候,待我取来酒肉,咱们畅饮一番。”
他虽然不想见识白衣秀士王伦的箭,但却不介意和对方交个朋友。
一时间小院内篝火点燃,烤肉架上,整个小院肉气飘荡,气氛逐渐热烈起来。
“王伦此人能在历史上留名,必然还是有真本事的。在整个江湖,能闯出名号的,都不可小觑。”朱拂晓心中暗自道了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