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0 章(他鼻息间尽是落叶的味道,...)(1 / 2)
张千俞脑袋上扣着谢尘宥的帽子, 路过光洁照人的大理石壁板时,忍不住瞟了自己两眼。他觉得这样的自己好像多了几分年轻人的张扬。
两人找到位子坐定后,李老板不便作陪, 去找他们战队的人。
临走前, 他抓抓头发,道歉说:“真不好意思,没想到你们……好像都认识。他们俩今天起晚了,我才叫他们到休息室……不过你们的座位号距离很远, 应该不会再碰到了。”
“没事, 李老板客气了。”谢尘宥依然拿着饮料, 削薄的眼皮下是让人安心又信赖的目光, 他说, “汽水不错。”
这件事就算翻篇了。不管他谢尘宥跟林温在一起的三年, 是给谁当的替身, 现在三年期限已满,再无深究的必要。
汪艾伦并不知道所谓《替身合约》的事情, 他只知道谢尘宥是林温前任, 而再往前,张千俞则是林温的暗恋对象。
‘跟前任和前前任一起同桌吃饭是什么感觉?’――汪艾伦觉得这帖子发到某乎, 应该会火一把。
“之前在过道看到他们俩,我就叫你走……你看看现在……这……”汪艾伦现在已经没了去看比赛的心思, 林温这情绪状态, 他可不敢把林温带去人多的地方啊。
汪艾伦宛如热锅上的蚂蚁一般绕着餐厅走了两圈,最后重新坐在林温旁边。他见林少爷一脸死寂、一言不发, 好像轻轻一碰就能哭出来一样。
汪艾伦给林温倒了杯热水, 放在他手边,说:“都是我不好, 我之前就不该带着你去找李老板,问他张千俞现在回国了没,还让他给张千俞打电话问他现在接不接受追求……”要不然张千俞也不会当着他们的面拒绝林温的追求。
最重要的是谢尘宥也在场,汪艾伦把自己带入林温,只感觉无比窒息――这就是活生生一个社死现场。
林温眼眶红红的,对汪艾伦的话充耳不闻,并无任何反应。
在他彻底爱上谢尘宥之后,他其实有一万种告诉谢尘宥真相的方式。但他为了自己那一丁点虚荣的自尊心,欺骗自己――谢尘宥不过是个替身罢了。好像这样就能让自己在恋情中处于永远占上风的地位。
正是因为他的自欺欺人,才导致了他和谢尘宥的误会日渐加深。
直到刚才……林温打了一万遍腹稿的话从张千俞口中倾泻而出,他来不及制止、阻挡,只能眼睁睁看着这一幕的发生。
“少爷,林少爷,您好歹给弟弟两句反应,你再这样下去,我就、我就下跪给你看!”汪艾伦无论怎么说,都无法撼动林温分毫情绪。
终于,他想出了杀手锏,“我……我就去告诉谢尘宥!”
这回,林温终于给出了些许反应――他脑袋和身体都没动,木刻似的,只是眼珠动了动,却依然没有焦距。
汪艾伦脑海中不自觉想起祥林嫂‘只有那眼珠间或一轮,象征他还活着’,他这下真的慌了,一把保住林温:“少爷,天下男人那么多,咱们不必非要吊在一棵树上啊。”
汪艾伦这才发现林温更瘦了,他更宁愿林温吼叫一通,甚至摔俩杯子都行――至少得把难过发泄出来。
林温依然没什么反应,他在怪汪艾伦带他去找李老板吗?他不怪。
短暂的反思后,他头脑里一派混乱,唯一能记得清清楚楚的,是谢尘宥刚离开时那没有丝毫波动的眼神。
――他知道真相了。
――可他的态度是‘无所谓’。
在林温的所有遮羞布被扯下来后,谢尘宥只是轻描淡写的看了一眼,随后就无所谓的移开眼神,和朋友们出去了。
――他真的不爱自己了。
林温终于抑制不住,呜咽着哭出声来。
谢尘宥和张千俞看了一场比赛后,两人的互动便比以前更加频繁起来。有时是张千俞给谢尘宥送爱心便当,有时谢尘宥会‘顺路’接张千俞吃晚饭,再送他回家。
两人的亲密劲儿明显在朋友之上,却迟迟没有确定关系。
等着两人请客吃饭的柳鹤年不止一次调侃谢尘宥:“我说谢总,咱不会真的被我说中,你们没商量谁在下面吧?”
这种问题通常会被谢尘宥一个眼神中断。
其实并非柳鹤年所想的那样,他和张千俞没正儿八经确定关系,还是因为彼此都太忙了,休息时间很难重合。海豹公司有加班文化――甭管是不是在干活儿,反正坐在自己的工位上,对着电脑目不转睛的看着,就会给人一种‘这个员工很努力’的印象。
而想要普通员工‘认真加班’,上级领导就该以身作则,所以,张千俞一般也要跟大家一起往十点、十二点的熬。能在八点多走出办公室大楼都算提前下班。
谢尘宥则不然,他喜欢高效率的工作,除非特殊要求,否则他一定五点半踩点下班,从不在公司逗留。
相伴时间太短,是阻止感情升温的重要因素。
十一月三号,又是一个周六,距离两人上次约会过了足足三周,张千俞终于能逃离工作的魔爪,再次约谢尘宥出来。
天气逐渐转凉,谢尘宥在衬衣外套了一件黑色风衣,不过腿上依然是九分露脚踝的休闲裤,略微有些枯黄的灌木丛在他身边显得十分矮小。
张千俞往过走时就听到前面的女孩子在议论‘那个帅哥在等谁啊’。
谢尘宥确实和黑色很搭,他能完全压住这颜色的深沉,表露出他独到的气质――放肆、张扬,冷。
张千俞笑着几步跑过去,上了车后,发现谢尘宥这回没戴隐形,而是全挂耳式眼镜。不同于工作时候简洁又干练的边框,今儿个谢尘宥的眼镜上有一条细细的银链,从他眼尾垂到耳后,给他本来就精致的五官平添一丝儒雅。
张千俞盯着他看了半天,评价:“有‘何不食肉糜’的骄矜贵公子范儿了。”
“我妹妹挑的,年纪小的女孩子喜欢这种款式。”谢尘宥没有丝毫心理负担的在张千俞面前提起家人,说,“今早想到要见你,就戴上了。”
张千俞只觉得自己一颗心都要贴到这个比自己小了三岁的男人身上――顶着这张脸用酥到人骨子里发麻的声音说情话,他要是不动心,简直天理难容。
“真后悔没早点遇到你。”张千俞能清楚地感觉到自己心跳过快,各种语言艺术全都糊成一坨,他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现在最合适。”谢尘宥唇边出现一丝笑意。
两人今儿约会的地点在动物园,是张千俞挑的。他能看出谢尘宥比较喜欢户外运动,可他自己体力一般,去陪谢尘宥跑步的话,可能跑几下就气喘吁吁。各种球类他也不算擅长,只是会拍两下――听柳鹤年说,谢尘宥大三时还是校篮球队队长,带着T大队员打全国大学生篮球联赛,拿了第三名。
前两名一个是体育学院,一个是警察学院。
相识初期,张千俞无意暴露自己的短板,于是选了一个既在户外,又没有过大运动量的活动――逛动物园。
这一场玩下来两人都很尽兴,谢尘宥走了两小时丝毫不见疲惫,但张千俞就有点累了,走到车边时微微有些喘气。
“怎么不在门口等我?”谢尘宥笑着给他打开车门,张千俞把自己塞进车子里,喘了口气,说,“这几步我还是能走的。”
“谢先生体力真好啊。”张千俞羡慕了一会儿,看着窗外流淌而过的景色,说,“我得开始锻炼了,这才二十七,怎么感觉跟七十二一样。”
顿了顿,他又说:“想想学校每周三趟三千米,咬咬牙也就跑过来了。”谢尘宥慢悠悠道:“张先生打算怎么个锻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