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主意正(1 / 2)
夏氏把淑媛招呼进自己的屋子里说话。正好小存孝放学回来,就一同跟了进来。难得地,夏氏还将房门随后关上了。
“我刚才听淑云跟我说了。你二娘咋咋呼呼的,说话不好听。到底是咋回事?你爷说你了没有?”
淑媛就将跟沈念结识的事大体说了。小存孝在旁边给她作证。
“我爷就说人家身份和咱应该不一样,让我往后有点分寸。娘,我二娘要是再说我啥不好听的, 你别饶她。她那一张嘴啥样咱谁不知道啊。”
夏氏就松了一口气:“再有下一回,我肯定不让她。”淑媛十二岁,虽然在她眼睛里还是个小孩子,但也不能让人这般污蔑。
“娘,沈念读书可好了。他写的字也好看。”淑媛又说。
“比我念书还好?他能比我写字好看?”小存孝先就有些醋意。他并没见过沈念写字。
淑媛抬手,给了弟弟一个脑瓜蹦儿。
“你才几岁,你才念了多少书?你就能和人家比了?”说完了弟弟,她就跟夏氏商量,“娘,沈念说以后教我写字念书。我想学,我还想带上咱落子一块去学。”
村里的书塾不能说不好,但是能有人家沈念所受的教育质量好吗。
小存孝能跟沈念学不少东西。
而且,最重要的, 淑媛自己想多学点东西。
沈念作为老师,肯定比小存孝更为合适。
“媛儿,你那么爱学写字念书啊?”夏氏就问。
淑媛点头:“娘,我想学。你支持我不?我不耽误给家里干活,我也不多花家里的银钱。”
“看你说的。” 夏氏就觉得淑媛特别懂事。这些话说的她都有点儿心酸了。“你爱学,那你就去学。咱也不能白跟人学东西……”
夏氏想给沈念送点东西,然而她和宋逸山都是身无分文的人。
家里肯定是不支持淑媛的,也就不好拿家里的东西,而且那也不是她能做主的。
“要不,我也给他做两双鞋吧。”夏氏就说。
“娘你想做,就做。慢慢做着,不着急。”淑媛就说。
“那你明天见着人家,给我带鞋样子回来。”夏氏嘱咐。她有个本事,只要看上一眼,不用量,就知道人脚的尺寸。 她是见过周恕的,却并没有见过沈念。
“知道了,娘。”淑媛答应的可痛快。
“还有。……你爷说的话有道理。跟人家在一块,你可得老实点, 处处加小心。人家要是烦了,你就回来。”夏氏这般嘱咐,是因为她的想法比较单纯,这和她的为人有关。
夏氏的看法, 淑媛就是跟个有钱人家的孩子一块玩,顺便学点字啥的。
她其实是个挺能惯孩子的母亲。
“看好你弟弟。”夏氏又嘱咐了一句。
“落子,明天你放学别回家,直接到树林边找我,记住了没。”淑媛就对弟弟说。
“嗯,好吧。”小存孝就很想见见姐姐这么夸的,沈念的字到底写的有多好。
转天,淑媛就在相同的时间,在树林边等到了沈念。她先就把荷包拿出来,递给沈念。
“九哥,你说的是给我个小东西玩。这个……我是不太懂,可也太贵重了吧。我看你也挺稀罕的。 我怕磕着碰着。”所以,还给你。
沈念本来看见淑媛如约而来,是很高兴的。但是听到淑媛这么说,他那一张还没脱尽婴儿肥的脸,就沉了下来。
“我不稀罕的,我怎么会送给你。贵重不贵重的,你管它干啥!”说的竟很有道理,但还不至于让淑媛无言以对。淑媛想了想,她能说出来的那些反驳的话,都是她自己并不信奉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