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间谍打工日记(1 / 2)
年轻人眼睛都没眨,吐出一连串的信息,就是两人刚才的问答情报,非常详细,没有任何错漏,似乎觉得不够过瘾,他又指着旁边一直神色焦急的车夫:“这是……”
姓名、哪里人、年龄、性别、职业,场面不华丽,但内容炫技的可怕,他一个个的指着围观的人,随口报着信息,张扬的表情,完全不认为自己会有错误。
不光是震惊四座的可怕记忆力,连不认为自己会错的自信样子,也格外加分,组合到一起,简直就像一个天才的横空出世。
“你……”哈迪被自己找到一个天才的事弄得心跳加速,忍不住暗示道:“你怎么能在这里工作?太委屈你的才华了,你应该去做更重要的事!”
先找机会挑起他的不满,再暗中招揽。
这样惊人的记忆力,哪怕是走南闯北、见过不少市面的哈迪,都不禁心折,他是真心认为有这样的能力,只是用来记录路人,是一种暴殄天物。
林德——不识人!
这是他还没踏上领地,对林德定义的第二个词。
“哈哈。”对方摆摆手,一脸得意的笑道:“过奖过奖。”
年轻人的表情十分直白好懂,满脸享受,好不快活,哪有一丝怀才不遇的阴霾。
“这不是夸奖,是事实。”哈迪还待再说,就被车夫连忙拉住了:“好了好了,别这样,你习惯就好,他是万佳族,他们这一族都可以的。”
“都可以???”
哈迪一时间,有种世界观被碾碎的感觉,天才这么不值钱?那他这种普通人算什么?
“万佳族……他是万佳族?”哈迪回忆过来之前有所耳闻的神奇传闻:“我没听说万佳族个个是天才啊!”
万佳族的那个人超大声说:“哎呀~什么天才,小声点小声点,别张扬,低调啊!我虽然是个天才!但别、我很谦虚的。”
……呃,也许这就是天才式的谦虚吧?
天才有点怪癖多正常!
哈迪在万佳族的表现中,一时有点迷失,趁机已经被车夫拉上车,等回过神时,才发现自己居然被拉倒了副驾驶,车夫还在唠叨:
“我看你爱干净,还拿本书,一定是个读书人,但你也别……虽然万佳族不是坏人,但他们就……反正不是普通人,不适合咱们普通人来往。”
“原来,这就是万佳族啊。”
嘴上称是,但哈迪心里,已经默默把万佳族作为打探的重心。
“咦?为什么咱们不走石头路?”
入境后,他们走得却是一整块路旁边的土路,也是被压得很平实,在石路两边,有一车宽度,并不算差,但是石路上这会明明没有车。
哈迪刚想着,果然贵族不会给平民走这么好的路,就听车夫说:
“因为咱们是马车,听他们说,马车跑水泥路、对这路就叫水泥路,就是马最好不要跑水泥路,容易伤着。进城里跑得慢倒是无所谓,城外快跑时不让马车上水泥路,他们本地用得是羊车,倒是可以跑水泥路,并且最近还出了种不用牲畜的车,也可以上水泥路。”
“不用牲畜的车……”哈迪立即联想到,惊讶道:“是攻城战车吗?”
那可是昂贵的纯粹杀器!再有钱也不至于在民间普及吧?这到底是什么水深火热的鬼地方,他是不是该找个机会装病回去……
“?”车夫指着路上:“喏,你看,就是那个,自行车,幸好带不了几个人,不然多抢生意啊……”
车夫唠唠叨叨担心着自己的生意,哈迪的注意力全放在那辆小小的车上,看上去非常单薄,扁扁的,但速度可不慢,前面横杠上坐着一个,后面也坐着一个,上面还骑着一个人,脸色通红满头大汗。
就这样,看到他们,还露出一个得意的笑容,然后双腿飞快的划动着,感觉吃奶的劲都使出来了……超越马车时还不忘“叮铃叮铃”两声。
“又是个傻子。”车夫眼睛一翻:“怎么老有这种傻子,当我不知道是靠腿嘛,客人你可瞧着吧,过一会他就蹬不动了,要论持久,还是得我的马车,他那车就只能在水泥路上跑跑……”
“是靠什么移动的?”哈迪身为间谍对超凡能量有一套自己的探测办法,但他此刻却完全感觉不到,太恐怖了!
倒不是他认为自己探测有多厉害,而是他熟知各种常见超凡陷阱、装置、道具,察觉不出来的……绝对贵呀!
这、已经不是有钱二字可以解释的了,这一刻,他甚至怀疑林德是不是和骑士小说一样,获得了什么富可敌国的遗产宝藏。
他的经验里,没有科学的驱动方式这一条,因此反而思维越跑越偏。
——林德肯定有非常强悍的生产职业者!
不行,这个人必须打听出来,能达成如此技艺,还能大面积生产,维持和技艺对比堪称廉价的价格……称之为国宝级人物也不为过啊!
“你看!”车夫不服输的哈哈大笑。
前面就是刚才过去的三人,此刻坐最后的那个人就是刚才骑车的人,这会脸色还没缓过来呢,但依旧对车夫比了个粗鲁的手势。
“小混蛋!……坐稳了!”
“?”
“你放心。”车夫沉稳道:“我驾车走这条路有五年了。”
“不是,你不是刚说这条路是新建……噗!”
一口风灌进嘴里,哈迪就这么眼睁睁,看着车夫突如其来的豪气,还有前方动作都要快成一个圈的旋转双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