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戈春生决不离婚(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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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戈春生决不离婚
戈春生的母亲邱丽珍在床上已经躺了十多年。当年,她是区长,戈泽其还只是区政府助理。大革命风起云涌时,邱丽珍参加“天派”,戈泽其是“地派”,两派针锋相对,矛盾越演越烈,互相指责对方是保守派,终于爆发了一场颇具规模的武斗。戈泽其和邱丽珍原本是一对恩爱夫妻,分别参加对立的造反派组织后,白天他们分别在各自组织大表忠心,向对方猛烈开火,晚上回到家依然卿卿我我,毫无保留地交流“革命情报”。遇到观点分岐时,也会有争执,最后总是以戈泽其俯首称臣了结,正应了一句俗话:“公鸡打架头对头,夫妻吵嘴不记仇。”
后来,上面宣布,天派地派都是革命派,要大联合。但实际掌权的是地派。戈泽其在两派斗争中崭露头角,地派决定让他参加三结合领导班子,但有个条件:要他在清理阶级队伍斗争中站稳立场,和天派老婆划清界限,揭发她反对革命路线的罪行,目的是排除邱丽珍作为天派代表进入革命委员会的资格。
戈泽其犹豫了好几天,终于背着邱丽珍写了一份揭发材料,并且提出离婚。其实,这是地派的“锦囊妙计”:借此把邱丽珍当作“极端分子”清除,以打击天派,凸现地派一贯正确的革命形象。邱丽珍随即被批斗,忍受许多凌辱仍不肯承认错误,为了避免连累戈泽其,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字。她还有一线希望:天派和戈泽其会出面解救。后来天派明明白白告诉她,他们无能为力,检举揭发者正是她的夫婿、革委会成员候选人。邱丽珍犹如五雷轰顶、万念俱灰,当晚就跳楼自尽,人虽未死,却已成为植物人。戈春生对父亲的行为颇为不齿,返城后就把母亲接出来另住,专门请人照顾,以表示对父亲的抗议。
读书时,邱丽珍对贾雯雯非常怜爱,有过诸多照顾。出事后,贾雯雯感慨万端,常来探望。她之所以肯与戈春生同居,除了报答他的救命之恩外,还从他孝顺母亲的举动中看出他“性本善”的一面。
起初,雯雯去戈春生家时还是躲躲闪闪的,生怕被人看到。后来便习以为常,大摇大摆地进进出出,仿佛女主人一般。
对门的邻居钟二嫂看不过去,跑到厂里来告状。不过,钟二嫂也说了戈春生有个植物人母亲的事,贾雯雯对邱丽珍的照顾挺好,跟余小瑛一样细心。
粟本佑道:“戈春生这个人已经不可救药,我们工会的职责是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于已经死去的婚姻,我们的责任是尽快把小余解救出来。工会费主席也同意我们车间分工会的意见,支持余小瑛的离婚要求。等小余出院后,马上着手解决。”
乔正清道:“这样最好,长痛不如短痛。我只是担心戈春生未必会爽快地答应。”
粟本佑道:“我们一起做工作吧。”
伤筋动骨一百天。余小瑛在医院住了三个多月,基本痊愈,可以回家调理。余小瑛的妈妈康秀兰要女儿回娘家休养,余顺利点头,但是一言未发。
康秀兰埋怨道:“我早就看出戈春生不靠谱,可你硬要把小瑛塞给他,好象女儿嫁不出去似的,你到底安的什么心?”
余顺利拧着脖子。“女人家懂什么?”
余小瑛愤愤不平。“我到现在都搞不懂爸的心思,你对周国良有啥不称心,偏要逼我嫁给那个小流氓!。”
余顺利面红耳赤。“那也是没法子的事,可是要我跟姓周的结成亲家,除非我见了阎王!”
康秀兰道:“你跟周建兴到底有什么过不去?以前好得象一个人,后来又成了冤家对头?”
余顺利垂头丧气。“有些事情你们还是不知道为好,如今事已至此,我也无话可说,小瑛要离就离吧!”
余小瑛伤愈出院的消息由栗本佑通知化纤厂工会倪主席,倪主席再转告戈春生。戈春生若无其事地“嗯”了一声,一句话都没说,也没有去医院接。双方的厂领导都认为他做得太过分,缺乏最起码的道德。可是他们都无能为力:戈春生的父亲是市委副书记戈泽其,他都没有发表意见,其他人还能说什么?
余小瑛回娘家后,车间同事都去探望过,周国良依然不敢踏进余家的门。三个多月没见到余小瑛的面,他整天想入非非,心痒难熬。憋得他头昏脑胀透不过气来。他对戈春生的愤怒达到,恨不得马上找人偷偷地把他教训一顿。
周国良连行动的细节都想好了: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他和几个朋友躲在戈春生家附近,然后打公用电话把戈春生骗下楼,他们立刻冲上前去,用黑布袋套在他的头上,接着一阵拳打脚踢,最后扬长而去,自始至终都不说一句话。戈春生抓不到任何把柄,即使怀疑到他周国良身上也苦无证据,只能哑巴吃黄莲。
这一招是从电影里学到的,虽说老得掉了牙,还有点下作,却是周国良这种无权无势的平头百姓唯一能出口恶气的妙招。
周国良约了几个穿开档裤时就在一起玩的老同学商量,请他们献计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