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争一人(2 / 2)
路上又听见别人许多议论,方知谷尔采和葛思邪都是银鹰部落的年轻勇士,正值二十多岁青壮年华。但一个是寻常牧民之子,另一个是当代可汗爱子,这身份天差地别的两人,却爱上了部落同一个女子,常常因此争风吃醋,明争暗斗。
谷尔采虽是更勇武,更高壮的勇士,但葛思邪有可汗之子的身份在,身边有不少帮手附庸,前些日子二人因在外围猎狼群起了冲突,谷尔采正要斩杀狼王之时,被葛思邪手下暗箭伤到右臂。但那人矢口否认那一箭是葛思邪指使,坚称是自己想要射杀野狼时没拉稳弓弦而失手。
谷尔采原本已自认倒霉,咽下恶气,可他今日来找医师换药之时,却被葛思邪故意在前插队,并话里行间讥讽谷尔采软弱,说他不配称为勇士。谷尔采终于忍无可忍,暴起痛打了葛思邪一顿。
葛思邪挨了打,岂能善罢甘休?很快就下了战书,要傍晚之时在银鹰部落东面的草原上与谷尔采来一场决斗,谁输了谁就要主动放弃追求那名女子,并昭告全部落。现在太阳已经西斜,二人决斗很快就要开始。
雷飞凤听得热血沸腾,道:“谷尔采一定要争口气,把葛思邪狠狠打败,最后多扇他脸几巴掌,让他再也抬不起头来。马勒个巴子的,老子最瞧不上仗势欺人的狗东西,一定要狠狠打脸才行。”
洪辰却更好奇能让两名勇士竞相折腰追求的女子是什么样子。两个男人与一个女人之间的故事,洪辰此前已见了黄笑生与陆行微,苏良景和陈叔夜两个先例,无论是江汀还是胡茵茵,都是长得很漂亮,让人一看就很有好感的。而这位又是什么模样,会不会出现在谷尔采和葛思邪决斗的地方?
终于到了目的地方,洪辰从人群缝隙间望去,只见夕阳余晖洒在草原上,将两名赤膊壮汉身上的肌肉照成了赤金之色。两名壮汉中,比另一人高出半头的便是谷尔采,葛思邪矮一些,也更瘦一些。
二人面对面一动不动地对峙着,谁也不说话,甚至连眼睛都不眨。若非风出过,掀起他们系在腰上的袍子和头上扎起的辫子,不知情者没准儿还会以为这是两尊栩栩如生的雕塑呢。
雷飞凤已经同许多草原牧民一样,呐喊者给谷尔采助威了。洪辰却在用一双眼睛扫视周围,寻找引起这场决斗的姑娘,可结果却令人失望——她似乎并没有来看这一场决斗,若是来人,身边一定会围上许多人。
葛思邪忽然嘴唇一动,喝道:“谷尔采,你这个胆小鬼,怎么不敢动手了?那会儿出手打我的时候,不是一点犹豫都没有吗?”
谷尔采道:“我不是不敢动手,是你这样的人不配让我先动手。”
“哼,别一副高高在上姿态,真玩这种死斗,你不是我对手。”葛思邪道,“我这次不会有一点留手,若是把你打死了,可别让你的妈妈来我家门口嚎哭。”
谷尔采点头:“若我把你打死,希望可汗也不会找我们家的麻烦。”
葛思邪咧嘴一笑:“哈哈,笑话!可汗的胸襟如天穹般辽远,怎会因我的死而做出那等事情?但我不会死,死的只会是你。”
洪辰听得直摇头,为了一个女子,至于如此?草原之民风俗和虞国大有不同,若在虞国,比武切磋,往往只分出个招数高低就完事了,破衣见血的情况都少。但羌州大草原上便不同,一般的摔跤都要摔个头破血流,胳膊脱臼脚踝扭伤的,至于“决斗”,双方只要有一口气就绝不认输,是以失败者和胜利者都常有力竭或者受创过重而死亡的情况。
灯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