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 风暴前夕(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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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年4月起,江浙一带的老百姓们突然发现身边新建的工厂一下子多了起来,尤其是在上*海周边区域,一家家工厂就像一夜之间冒出来的一般。就算是安徽、江西、河南、河北、山东、山西等地,不少传统商人也建起了工厂,就连一些官宦子弟都把资金投入了这股突然而至的实业大潮之中。
4月到5月,这短短一个月间,全国新建工厂高达2000多家,其中70%以上和纺织业有关,剩下的技术要求较高的食品、化工、机械等工厂主要集中在几个大城市,比如上*海一地,就有火柴厂、染料厂、酒精厂、化肥厂等等十来家。这些工厂的建立,招募了大量工人,极大缓解了社会矛盾,而且因为如此多的工厂出现,也导致对于原料的大量需求。别的不说,仅仅纺织业,对于生丝、棉花等需求,几乎是以前的几十倍,一时间造成这类原料市场的价格猛涨,让养殖、种植该类物品的地主、农民们乐得手舞足蹈。
工业的兴起,同样也带来了城镇的商业繁华,聚集工厂和大量劳动人口的地区,一时间热闹非凡,餐饮、服务、交通、邮政、电报等等服务行业接踵而来,出现了不少新的商机。
由于方子达在上*海招商会的巨大成功,和随之而来的实业浪潮,袁世凯、宋教仁等人闻讯欣喜若狂,在总统和总理的联手下,国会关于各法案的讨论经历小半年的吵吵闹闹,终于赶在94年5月中旬出台了。新出台的不仅有第一部正式的民国宪法,还有初步的民法、商法、农法、刑法等等,其中商法因为方子达的原因是仅次于宪法先行发布,这部新的商法中,不仅规定了对于国家发展实业,增强国力对商业的大力扶持,还特意重新制订了关于商税一项。
在民国之前,满清的苛捐杂税数不胜数,大清律所制订的税收制度早就成了一张废纸。宋教仁是西方宪政派,对于世界各国的税收制度做过详细调研,并和一些熟悉西方制度的专家、议员们不断交换意见,并主力推动法案成型,最终决定出台取消以前税收制度,新定以商业所得税为主,兼收流通税、个人所得税等等的新制度。同时,在农法中,对于农税方面,政府也重新做了规定,大幅度降低农业税收,以减轻地主、农民的负担。
可以说,新的法律中,税收制度的改革出发点是极其良好的,和以往相比,新的制度推行,必然能使得国家正常运行,进而形成一个优良的造血系统。虽从短期上,新制度会减少部分政府收入,可一旦能够推行成功,少则三年,多则五年,从长远角度来,必将有巨大收获。
当然了,见效的成果也不是想象这么简单。民国虽然表面统一,中央宪政制度也开始运行,可对于地方来说形势并不乐观。除了中央控制的区域之外,还有不少省份依旧是半独立的状态,那些所谓的都督、督军,说白了就是一方的土皇帝。中央怎么定税,对他们来说根本就是个屁,手里的枪杆子、下面的兵油子,这才是他们所重的东西。想要在这些地方推行新政,可以说是难上加难,别的不说,仅仅是四川、贵州等省份,作为当年新军起义的这些“革命功臣”们,为了保住手中权利哪个不是在大肆收税大批养兵的?有的县甚至已经把税收到了民国5年了,这些情况简直是不可思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