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三章 韩娱明规则(上)(2 / 2)
还有s.m公司旗下的天团“东方神起”,据说他们的合同中,在专辑收入的分配一项上。最开始的合同规定是,单张专辑销量达到50万张以上的情况下。在发行下账专辑的时候成员每人能得到一千万韩元,折合人民币五万多块。销量在五十万张以下的情况下,一分钱都拿不到。后来东方神起名气起来之后,这一项虽然修改了,然而成员的专辑销售分配利润仍然不过是根据销量每人占0.4%到1%之间而已,其它的,全部都被s.m公司拿走了。
人都是有欲望的,艺人也是人,当他们出名之后,必然会对公司的合约不满,从而导致跳槽之类事件的发生。为了防止此类的事件,经纪公司都对其旗下的艺人们制定了超高的违约金条款。如果艺人想跳槽,其违约金会高到他们没法偿还的地步。不说其他更黑的公司的,只说相对来说还算是比较“正常”的s.m公司,其旗下艺人的违约金金额为总投资金额的三倍,总收益的两倍。如此高的违约金,如果艺人背后没有人撑腰,也没有公司愿意垫付,谁能拿得出来?所以想跳槽,可以,乖乖等第一份13年合约到期后再说吧。
像李孝利,她跳槽到zx集团的时候,zx集团支付给了dsp公司二十亿韩元。这还是因为dsp公司清楚夏侯仲英的底细,不敢得罪他。而李浩英当时也想卖他个人情,好日后相见才达成的。二十亿韩元对现在的李孝利来说当然不是问题,但是对于认识夏侯仲英之前的她来说,不要说二十亿了,连两亿都很难掏得出来啊。
韩娱圈明规则之三,强迫艺人整容,工作强度大。
整容是必修课,不仅韩国的普通人如此,艺人更是如此。
在练习生阶段,每个人都要定时接受镜头测试,就是在舞台上让镜头拍摄前后左右各个角度,然后由专业人士给出评估,测试结果就是判断艺人出道前是否要接受整容的依据,他们将视具体情况接受部分整容,这样在镜头中的每一个侧面才能完美无缺。
这条规定没人能逃得掉,就算对整容很不感冒的夏侯仲英也不能免俗,虽然他对韩国的整容很诟病,但却不敢让自己的公司脱离这个规则,成为什么纯天然无污染的绿色艺人集体。没办法啊,旗下艺人不够漂亮不够帅气,吸引不住粉丝,就竞争不过别人啊。所以为了钱袋子着想,还是让他们成为转基因的产品吧。
在韩国,电视台不多,只有那么几个,但是综艺节目却多达上百个,其比例之高,达到令人咂舌的地步,可以说,把韩国称为综艺之国都不为过。
韩国的艺人们多如牛毛,竞争非常激烈,生命周期也非常短暂,久不亮相,管你之前多有名气,照样会很快就会变成路人甲路人乙。
比如夏侯仲英,自从被抓回国内之后,除了他和俞月蓉订婚的时候有消息传到韩国被媒体报道出来之外,就没传出过任何的新闻了。现在让他站到首尔的大街上,估计能很快认出他来的,也不会有几个了。
为了不被公众遗忘,韩国的艺人们除了要完成录制唱片、拍摄影视剧等正常工作之外,还要接受公司的安排参加各类节目。连李孝利都不例外,虽然她是韩国歌谣界的一姐,亚洲天后,也还要经常跑节目去亮相,制造各种新闻及绯闻以保持名气不坠。
大部分的艺人,一天只能睡三到四个小时,其它时间,不是在节目中度过,就是在路上度过。有媒体曾刊出过一份s.m公司sj组合的工作日程表,他们的工作量几乎接近24小时。
如此高强度的工作量,不仅艺人自己受不了,连开车带着他们满地跑的司机都受不了,所以,在韩国时有艺人发生交通事故的事件发生,都是因累而导致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