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瞬间斩手(1 / 2)
最快更新葫芦大仙最新章节!
第二日,孟平离开了白云宗。他的离开没有引起任何人注意,除了苗小白。她知道孟平要做的事,任何人也改变不了。所以她没有阻拦,阻拦也没有用。
两人彼此的喜欢,更多是趋近于一种淡然。孟平喜欢苗小白的可爱美丽,以及她心中藏起来的天真。
孟平曾经对她说过,若是喜欢某人,不是因为容貌,那又是什么。世界上有人能看清楚对方的内心真正想法么,内心善良那就真正善良么。
而苗小白,在意的恰恰是这种直白。
两人之间没有太多的话,也不会去强制的改变对方。
梦幻蝶妖在当天晚上就已经破茧,然而出现在苗小白面前的是一只先天三重的梦幻蝶妖,而且它已经将身体化作了一个小小的女子。扑扇着黝黑中带着银芒的翅膀,天然就有一种魅力所在,让一般先天看了,都会迷失在其中。
原本妖兽都是要先天六重才能有机会炼化部分横骨,化形一半。而有的妖兽到先天九重都不一定有机会,苗小白不知道这蝴蝶到底吸收了什么,竟然在先天三重就能炼化部分横骨,成为半个人身。
这种小精灵,也最是讨人喜欢,她只是可惜孟平没有第一时间看见它而已。
苗小白幽幽叹一口气,她的眼神透过重重树木,似乎远远的看见了那个黑袍加身,不拘一格的身影。
密林之中,孟平拍了拍肚子,随手擦了一把油嘴,随即在地上抹干。身边留下一堆啃过的兽骨,看那旁边剥下的厚皮,应该是一头三百年左右的铁皮犀牛。这种犀牛力大无比,在妖兽之中是种比较强悍的存在,而且它犀角旁边的肉味道十分好。
孟平身上带的佐料还有很多剩余,在葫芦空间之中似乎完全没有变质。
前面升起了一堆火,火焰噼啪燃烧着,旁边两根木棍支撑着一根长棍,长棍贯穿整个铁皮犀牛的身体,此时也只剩下一点肉了。这倒不是那根玉绕盘龙了,那东西千斤重量,没多少东西能支撑的住。
“吃饱了,喝好了,打点精神启程咯!”孟平伸了个懒腰,扭了几下身体,黑色的上衣中便是响起轻轻的嗤嗤声。他的肌肉训练从没有停过,他不允许自己有半点松懈。
“天天呆在白云宗,灵气充足,但是却因为事情太多而没有半点调剂,还老是受伤。嘴里都淡出个鸟了,还是这肉好吃啊。嗝!”孟平打了个饱嗝,拍拍身上的灰尘,内力一震便是将浑身油腻都甩飞。
随即孟平取下了剩余犀牛肉上面插着的淡黄色匕首,随即撩起黑袍,露出一条漆黑的腰带,腰带上左右两边各插了四柄相同的匕首。不,右边空着一个槽,孟平将手中滴油不沾的匕首插了进去。那匕首接近两尺,只刀刃就有一尺多,任宽三寸,更像是八柄短刀。刀峰呈流线型,刀背直直一条,两侧竟是有一条镂空血槽。
每柄短刀把上有一个环孔,刀柄如沙粒的磨砂纹,护手扁平呈六角牌状,中心有着一个虹字。八个兽皮刀鞘都是向上三十五度倾斜,一点不影响行动。它们的位置分布均匀,后面两把,孟平只要往后一伸,便是能左右抽出御敌,左右四把,孟平也是能随手抽出,前面两把,只要孟平交叉一拔,也是能拔出刀锋。方便的很,而且这个漆黑的腰带,也是由常蛇的舌头炼制而成,能紧能松,十分舒适。
就连那一枚白玉蟾蜍,也是被镶嵌在正中央,作为佩。
这些也都是卫术的杰作,依旧沿袭着他的风格,刀中各有九个坚固法阵。那腰带也只有一个防御阵,而且是以那玉佩为主要阵眼,卫术发现其中蕴含着十分强大的灵气,正好用来作为阵眼。
玉绕盘龙实在是太过惹眼,孟平不想成为焦点,所以才作刀客打扮。
“浪费啊浪费啊,浪费是世界上最为可耻的行为。公孙止这个大肚皮的畜生不来,我居然找不到做厨子的感觉了。”孟平摇摇头,随即取出油纸,将剩下的肉包起来,扔进了翠玉葫芦之中。
随即孟平将半边脸用黑纱蒙起,将放在刚才坐的那块石头上的黑色斗笠拿起来,戴在头上。外面也是垂下一圈黑纱,如此一来,能一眼看出孟平相貌的人,几乎没有了。除非他到达知彼之境。
“酷啊!没想到我还真有做刀客的潜质,这种感觉不错。”孟平十分满意自己的造型,随即手指活动着在八柄刀柄上摸来摸去,出鞘,回鞘,快如闪电。
“出发!”孟平脚下重重一顿,人如黑烟般消失在林中。而他身后的火堆兽骨,已经被他这一脚顿起的泥土给淹没,火堆中散发出丝丝烟气。
树林中再无声响。然而西南方向,一道人影如同黑色幽灵般不带一丝声响,快速穿行在树木之间,即便是一只鸟也没有被惊动。孟平的速度,既然比最快的千里追风马还要快,只是不到一会儿时间,便是已然经过了三里路。
孟平在山中马不停蹄的奔行了三日,每一日都是几乎达到三千里路,从没有休息一下。终于在第四日早晨,孟平停了下来,出现在他眼前的是一座没有名字的小城。但是此时却是被重兵把守起来,战火连天的世界,即便是没有姓名的小城,也会非常紧张。
“三天了。过了这座城,以我的速度再跑三个时辰,便是能到达孟城,我必须先去虹楼看看。但是去之前,我得打听清楚某些情况。而且一身臭汗,也要洗洗。嗯,入城。”孟平微微喘息着落在官道上,行走之间只是十数息便是平静下来,缓缓接近城门。
周围的民众离孟平很远,而且用一种奇怪的眼光打量着他,那是一种警惕。孟平皱眉,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