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二章 建筑队要发展(2 / 2)
常委们也都承认,所谓的资产加债权共计三千五百多万根本是虚的。但到底虚了多少谁也说不清,只能骂工展中心的领导班子太**。常委们还不得不承认,把虚的债权卖给人确实不公平。
最后常委会决定,谁能还清工展中心的欠债,尤其是欠银行的钱,工展中心就归谁,zhengfu不要一分。
眼红工展中心大楼的企业也算了一笔账。这个大楼当初造价是三百二十来万,当然土地是划拨的没算价钱,当时的钱也值钱。如果加上土地转让金,撑死了这个大楼值五百万,这在当时可是天文数字。工展中心的总债务是二千四百万,这是实实在在别想赖的。那么这之间就有一千九百万的差距。
工展中心的三千五百多万的资产能收回来多少?这个谁也没把握。绝大多数的人都认为这三千五百万中有百分之八十都是水分,最起码也得有百分之七十九的水分。
问题的关键是,即使有一半的资产是实在的,但那些烂货有谁能推销出去?那些债权有谁能收得回来?这是两个大大的问号。
但是还有许多人眼睛盯着这个大楼。为什么?因为大楼的价值中没有算进它的地理位置,也没有算进今后的升值空间。优良的地理位置加升值空间,许多人估计怎么也得值千万以上。这才是盯着这个大楼的原因。
现在市zhengfu决定谁收购了工展中心,只需负责债权债务此外不要再出钱。要按价值估算,真的沾不到一点便宜。这是建立在三千五百万的债权能收回来百分之二十的基础上,也就是大概一千二百来万。这样与债务相冲买这大楼约需一千四百万。
完全是大楼处于旺市口,还是有不少人愿意买。这些人的意愿是在今后的经营中充分发挥这个大楼的优势,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多付的钱赚回来,他们也有这个信心能赚回来。
这个大楼最后被电信局买下。麒林市电信局从邮电分出来时间不长,急需在市中心抢占一个好位置。
但是,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电信局刚刚与市计委签订合同,法院就来了,而且呼啦一下来了三四家。也刚好是年底,各法院都要抓执行结案率,还有各债权人都要钱过年。
外地法院可不管这个工展中心是麒林市委市zhengfu高度重视的单位,来了就直扑市计委与电信局。
这年头谁见了钱不红眼?其他法院与债权人风闻麒林市工展中心卖了都纷纷赶来。就这么大的蛋糕,谁抢到了是谁的,谁吃晚了就没了。
找市计委的理由是,既然你能卖,就说明工展中心产权是你的,那么它的债务就必须由你承担。计委连忙声明,工展中心当初是计委立的项,因为是国有企业所以计委只是代管,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人。
不管怎样计委是国家机关,找他承担企业的债务从道理上说不过去。法院执行人员只能去找电信局。电信局你总没法赖账,合同上明明白白写着工展中心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你们承担。
有的法院去电信局,有的法院直接去银行查封电信局的账户。电信局慌了,想不到买一个大楼会引来这么多的麻烦。法律顾问被紧急召来,局长副局长、书记副书记与法律顾问共商对策。
法律顾问将合同从头翻到尾,再从尾翻到头,抽了两包香烟喝了七八杯茶,终于在合同的附加条款里发现一句话“本合同由双方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法律顾问扶扶眼镜,说:“计委的上级主管部门是市zhengfu,我们的上级主管部门是省电信局。现在的问题是市zhengfu批准没有?我们的省局批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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