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节 大难不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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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陈暮醒来后,发现自己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周围站了好几个人,有陈兴怡、爱丽丝、埃德加、杜思宇、格林斯顿以及托妮娅等。
见陈暮醒来,爱丽丝兴奋地抱着他的头,将陈暮的脸贴在了自己的胸上。
陈暮瞬间变成大红脸,他的挣扎对爱丽丝而言毫无力度。
陈兴怡也做了相似的举动,不过她的速度怎么赶得上爱丽丝,只能连同爱丽丝一起抱了。
格林斯顿抢先发话了,他做出了酷酷的表情,说道:“看吧,我就说过,上帝是不会让我们死的。”
陈暮还未说话,埃德加就一把推开格林斯顿,不屑道:“小屁孩扮什么神棍。他之所以不死,是因为我献血了!”接着,他转头对陈暮认真说道:“陈暮,你失血过多差点挂掉,是我献血给你的。”
透过爱丽丝的头发,陈暮见埃德加脸色很苍白,有些感动。当然,他也明白,埃德加这么做是为了还那850万循币的情。
杜思宇对埃德加这种表功的行为不屑,他冷哼道:“真是受不了,不就献了点血吗。为朋友两肋插刀,乃大丈夫行为!如果我的血型合适,也会毫不犹豫献血的,而且绝不会像你这么高调。”
其他人也纷纷发话,陈暮的苏醒让本来有些压抑的病室充满了温情,而且热过了头,变得吵闹起来。
“我是怎么回来的?救援队来了?”陈暮问道。
病室立马安静了下来,所有人都望向了格林斯顿。
格林斯顿咳了几声,吞吞吐吐道:“其实,我也不知道……”
众人早就知道他这个答案了,不以为奇。
但陈暮很惊讶:“怎么你也不清楚?”
“我后来也晕了过去……”格林斯顿隐瞒了遇见蜜拉的那段,当然,他也不清楚自己被打晕后的情况:“醒来后,我发现我俩已经在医院了。我问了护士,她们说我俩是躺在了医院门口,没人见到谁把我们运来的。我后来调查了天网,也没任何发现。送我们来的那位恩人,肯定很厉害,能沿着天网的死角行动……”
爱丽丝支持他的判断:“沿着天网的死角行动,连我都难以办到。”
“……好吧。我昏迷几天了?”
“已经78小时了。”
陈暮注意到格林斯顿的左臂健在,他大惊道:“你的手?”
格林斯顿举起左手,扯掉手套,露出了白皙的手掌,但那色泽质感,明显不是人类的皮肤。
“这是高分子材料的假肢,它和我的断臂神经接好了,能够如正常手臂般灵活使用。而且,它的力量约是我右手的10倍,强度也堪比钛合金,唯一不好的,就是它的触觉反馈信号不够稳定,动作精度不够。”
这时,一个熟悉的声音从病室门口传来:“你醒了啊。”
顺着声音一看,门口有一对男女。
女的肌肤胜雪,青春靓丽,着装时尚,完全满足“童/颜/巨/乳”这个形容词。不过,让病房所有人注目的,是她推着的轮椅上的男人。
轮椅上的男人,偏矮,样貌平平,穿着病服,手里拿着一副老式眼镜,正在用擦镜布拭擦着镜片。
“塔塔里亚???!!!”陈暮从病床上蹦了起来,脸上写满了不可思议。
轮椅上的男人皱眉道:“应该叫亲爱的塔塔里亚。”
“您…您不是被巨大水怪吞了吗?”
“吞了就不能逃出来?!我好歹是体质系9级异能者,要相信我的实力!”陈暮竟然对他这么没信心,塔塔里亚有些不悦。
陈暮和格林斯顿苦笑,他们倒是很想相信他的实力,大家盼着你搭救,可是您逃哪儿去了,害的大家差点挂了。
塔塔里亚意料之外的存活,还是让陈暮和格林斯顿十分高兴,也对9级的实力充满了敬佩。
塔塔里亚擦干净了镜片,戴上眼镜,猛然间看清了病床边的埃德加……
他大惊,急忙扭头回看,发现身后的巨/乳/娇妻正幽怨地盯着埃德加。他又转向正面一看,埃德加似乎也留意到了美女的凝视,正露出莫名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