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秀色可餐(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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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黄道吉日,宜嫁娶,也是陶家娶新妇的日子。
因已有了去意,所以这一次操办喜宴,也是最后一次收受礼金的机会。陶家一改之前的低调,大宴宾客,几乎把能请来的人都请来了。
叶秋坐在离陶家最近的一处客栈楼上,怀疑的打量着窗外的宾客如云,“你请我看戏,就是这个?”
李雍坐在她的左边,伸筷夹了一片鱼肉,淡定的送到她面前,“尝尝。”
鱼肉鲜嫩,又没有刺,正是叶秋最爱的款型。可她来这里,就是为了吃鱼的么?
不满的张嘴,就着男人的筷子,把鱼肉一口咬下,“你可不要想用这点子鱼肉就收买我。唔,我还要吃螺。”
看她颐指气使的望向那盘子田螺,男人好脾气的放下筷子,动作优雅的拈起一根细细的银牙签,给她挑出螺肉,然后放在月季花碟里,继续给她递到嘴边。
嗯,这还不错。
享受着美食,还有美男服侍的叶大村长终于气顺了些。就算要面对仇人家的热闹大戏,似乎也没那么难看了。
只是当男人问她味道怎么样的时候,叶大村长小小的轻哼了一声,反问,“你觉得怎么样?比我做的好吃吗?”
男人还没答话,就察觉到两道不善的目光在自己身上游移,大有他应一声是,就会扑上来挠花他的脸的意思。
但真的要说不是吗?男人眼角余光睨着身边女人那虚张声势的恶形恶状,莫名的心情大好,突然就不想这么快的告诉她,这里的厨子,包括这栋楼都已经姓叶了。而是面无表情的回了两个字,“不错。”
什么叫不错?是在说这个厨子做的不错,还是说他比她做的好?
叶秋不高兴了,顿时甩下脸子把吃了一半的螺肉吐在碟子里扔下,“既然他做的好吃,你就把他娶回家当媳妇得了。以后不要来找我!”
这样吵架是不是有点无理取闹?可叶村长不管,她就无理取闹了。怎样!
男人再瞟她一眼。“我不好龙阳。那厨子也有妻有子。”
被堵回来的叶村长颇无语,那感觉就象是一拳打到棉花上,完全没有着力点好不好?
还在想着要怎么继续无理取闹一把。男人却当着她的面,拿着那只小牙签,把她吐掉的半只螺肉戳起,旁若无人的放进嘴里。慢慢咀嚼。
叶村长顿时消停了,只觉耳根子又开始莫名的发热。
咳咳。这个男人,学的不要太快。
在饭桌上夹菜,本是鲁宗佑爱干的事。自他来了仙人村,别说鲁季贤瞬间似小了三五岁。就连鲁大太太,还有朱青青都好象变得生活不能自理了。
大老婆爱吃软烂易嚼的菜,小老婆喜欢爽口脆嫩的菜。他都会一一夹到,绝不出错。有时夹多了。她俩吃不下,只消略一停下筷子,鲁宗佑立即识趣的夹了去,什么也不嫌弃的大口吃了。
弄得朱方氏背着这家人都在感慨,怪不得那鲁大太太愿意给丈夫纳妾,又能跟朱青青相处融洽,这夫婿实在功不可没。
鲁宗佑虽说年纪大了些,话少了些,但在心疼人上头,却是十七八的年轻小伙子拍马也赶不上的。不管年纪大小,他是一视同仁,把两个老婆全当成女儿来宠。
好吃好喝全让着她们,要发脾气使小性子就哄着她们。心也公道,谁是什么身份,该是怎样待遇,他始终拎得清清楚楚。对大老婆尊重爱护,对小老婆体贴照顾,并不因为自己的私心偏爱就逾矩。这样的男人,让妻妾如何还能斗得起来?
相形之下,就连朱长富这样跟朱方氏生活了大半辈子的老伴,她也觉得多有不及。
叶秋很是赞同。
要是拿现代的话来说,鲁宗佑无疑是高情商男人的典范。否则他也不会在家底并不算很丰厚的情况下,在军旅之中混得全身而退,最后还捞个亭长来当了。
朱方氏很以为然。
她原先还觉得女儿红颜嫁白发,是受了天大委屈,可如今看到她们一家相处,朱方氏倒是觉得女儿一辈子能嫁这么个会心疼人的男人,也不算亏了。
她俩说这一番八卦的时候,并没有避开李雍。没想到男人就暗地里上了心,这会子当着叶秋的面,做出吃她剩菜的举动,一定是蓄谋已久!
否则,象鲁宗佑似的,大口吃了就算了,何必还要这么细嚼慢咽?弄得叶秋觉得自己就跟他嘴里那块肉似的,被人翻来覆去的嚼。
偏偏男人生得又俊,瞧那两片唇因吃了些东西,显出分外好看的血色,越发引得人脸红心跳,口干舌燥。
不行,不能再看下去了!
否则美色当前,保不定自己会干出什么奇怪的事来。
就在叶秋想给自己倒杯水缓解下这燥热之时,男人忽地咽下那块嚼了许久的螺肉,望向对面,说,“看戏。”
叶秋一愣,连错倒了杯酒也不知,一口灌下,呛得咳嗽连连。很快就脸泛桃花,目含秋水,倒是看得男人眸光暗沉起来。
刚想抬手,用拇指替她擦擦滟红的唇,谁知外头一阵不识相的鞭炮声,把叶秋的注意力吸引了过去。
新娘子的花轿到了。
陶世杰在头前骑着一匹高头大马,一身新郎官的簇新装束,倒也看着人模人样。但更加吸引眼球的却是新娘花轿后面那长长的送嫁队伍。
不管严家小姐长得有多么的不尽如人意,可这一刻,她的嫁妆却是给了她最大的荣光。
乡下嫁女,能凑出个十几二十台嫁妆,就已经算是很疼女儿了。可她足有七八十抬,里面还不乏贵重的金银首饰,绫罗绸缎。实在是看得人眼花缭乱。
围观人群中,已经有人在议论,光这新娘的嫁妆,只怕都够普通人家吃上几辈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