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潇潇红尘谁落局(二十二)(2 / 2)
一朝得见君颜色,从此扶摇是路人。
我不会忘记作这首歪诗的人最后的下场,虽然下令砍头的并不是眼前这位煊王,可古往今来,应该没有男子喜欢将自己的美貌同女子一起作比的。
“唔,”他出了声,我忐忑地看去,发现他脸上并无一丝不悦,反倒兴味盎然地说:“怪不得刚才公主看呆了。”
听了这话我实实在在地愣住了,没想到他如此大度,不仅不计较,反倒开起了玩笑,我顺着他的话道:“唔,没见过什么世面,希望王爷能谅解此次的无礼,下次再见我会尽量少看呆一会儿的。”
他轻笑出声,不知为何,我突然感觉一阵别扭,明明跟他才刚认识,可我们说话的语气却跟相识很久了一样,十分熟稔。
我摁下心中这股奇怪的感觉,决定言归正传。
“王爷此次来猗郇是……游山玩水?”我努力斟酌着用词。
“顺便吧。”他看了我一眼,我一脸希冀希望他继续说下去,他淡淡道:“苏家有女百家求,我等凡夫俗子,自然也不例外。”
果然是来求亲的,东胥还真舍得下血本,让自己家这位弱不禁风,坐着轮椅都要咳上两声的三皇子跋山涉水,不远千里来到锦都,就是为了讨个苏姓媳妇,我不得不说声佩服,他这身子骨,能顺利撑到锦都已经阿弥陀佛了,接了亲回东胥,若在半路上就……
我抬头看到他那张洁白如玉,精致无瑕的脸,心中微叹,如此完美的夫君去哪里找啊!
貌美,当之无愧的天下第一美,将第二名扶摇公主远远甩在身后,完全不用担心以后会看腻这张脸。
位高,还没成亲便被封了煊王,深受圣宠,却没有卷入权利中心,不用担心在权利倾轧下尸骨无存。
宽容,刚才我当着他的面说了大不敬的话,他却丝毫没有生气,反倒以风趣化解了尴尬,幽默是老天爷赐给人类最宝贵的财富。
聪明,他不以传言中所说的为真实,对待我的态度一视同仁,并没有先入为主的偏见。
最最重要的是,他体弱,命不久矣。虽然说出来也有些难过,可是不可否认,这是他身上最大的闪光点,我这一生只想安安稳稳,自由自在的生活,可生在皇室,身为女子,若想得自由,简直是痴人说梦。
我总有一天要嫁人,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可嫁了人之后,一切便再也由不得自己做主。但此时此刻,有一个这么好的机会摆在我面前,让我能在嫁了人之后,重回自由,我怎么能不心动?
于是我脸上堆出了笑容,走近几步,朝他道:“那你觉得,我……”
我还没说完,他突然脸色一变,目光倏地变冷,打断我道:“公主已在此逗留太久。”
我一句话硬生生被截断,有些回不过神来,又看到他突然变脸,心中一惊,看来刚才作的总结还得重新评估才是,刚才他表现得实在太过完美,完美得有些不真实。
可是若仔细想想,他久病不愈,常年卧床,性格怎么可能如此幽默开朗,好好说着话却变了脸,阴晴不定才更符合他本来的模样。
“公主,晚宴再见。”他脸上神情恢复了平静,但话中逐客的含义表达得十分明显,我若再不走,就真的成厚脸皮了。
我耐着性子有礼地道了别,带着白芷离开了流芳亭。
走出近十步,我忍不住回头看了看,他又将身子转了过去,背对着我们,背影显得清隽修长,像一幅淡淡的水墨画,悠然淡雅,却意味深长。
我终于转过身,朝刚才来的方向走去。
白芷刚才一直没有说话,如同透明一般,此时终于呼了口气道:“公主,那煊王太美了,我都不敢说话,怕一说话惊动了他,他一不高兴就飞走了。”
我噗嗤一声笑出声,第一次看到她这么小孩子气的一面,我笑道:“你是白芷么?我还以为是小茴呢。”
她听出我在取笑她,皱了皱鼻子道:“我第一次见嘛,话说回来,公主,除了那日在东宫,今日算是你和这煊王第一次正式相见,怎么感觉……”她偏了偏头,想了半天,终于说道:“怎么感觉……很熟的样子……”
我听后心中一跳,连白芷都这么想,看来不是我一人的错觉,可是没有道理啊!
我带着这个疑问,慢吞吞地沿着路走了回去,我原以为会碰上找到簪子的景落一行人,可没想到,我又无意间路过了别人的爱恨情仇,只能心里叹一句,真是个多事之秋!